1、车管所的执法行为是正确的。
2、首先,无论车管所是否注销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都已经失效。
在有效期限内未依法申请延续,意味着元行政许可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已经自动失去法律效力,该结果不因车管所是否注销驾驶证而改变。
3、其次,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车管所在驾驶证有效期满前并无告知义务。该告知义务车管所其实已经在你所领取的驾驶证上载明,即应在2010年7月9日前90日内申请换领新驾驶证。你作为驾驶证的持有人,应当知道该许可的截止日期。车管所无需在注销前重复告知。
4、最后,在原驾驶证有效期届满前和有效期届满后的一年内没有申请换证,车管所也无法启动相应的换证程序,只能视为你是以消极的方式放弃行政许可延续申请权,车管所因此而注销你的驾驶证,这并无不当。在此,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应依法在规定时效内办理驾驶证到期换证业务,不要因疏忽而出现驾驶证被注销或持失效驾驶证驾驶而被处罚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
5、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驾驶人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管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