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者分别物业费由业主交纳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自用自管。专项维修基金有业主委员会管理,在业委会成立之前,有政府房管部门代管。
2、使用方式分别物业花费于日常物业管理,物业公司自己做主使用。在目前以包干式为主体的物业花费模式下,物业费可否需要物业管理的需要,由物业公司自己承受亏损风险。专项维修基金用于建筑物中修以上或者设备设施的更新更换,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必需通过业主委员会审批,在房管部门的监督下专款专用。专项维修基金在使用中如果出现不够的情况,由全体业主补交花费。
2、归集方式分别物业费由物业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专项维修基金由业主在买下房屋时,由开发商同房款一并收取。物业费和专项维修基金的共有点:都是为建筑事项的正常使用和保值增值服务,是全体业主正常、长久使用物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