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接受劳务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由无过错责任原则变为按照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3、因此,提供劳务者应就自身不存在过错、接受劳务者一方存在过错之事实承担举证义务。另,工伤事故不属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调整的范围,如受害者所遭受的人身损害系工伤,应当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