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2.在我国,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的范畴不假,但自诉案件有三类: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年徒刑以下处罚的案件);三是被害人有证据但公检机关不追诉的较重的刑事案件。其中,只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才是所谓的“民不告官不究”的案件(包括侵占案、侮辱案、诽谤案、虐待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5种),重婚案件不是。
3.还应指出的是,既然重婚罪不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就意味着被害人不告诉国家也应追诉,即公检机关根据报案、举报等材料,发现某人可能有重婚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即可依职权立案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