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因为合同是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得到的,从法律层面来说合同的甲方,也就是房屋的售卖方,如果未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买方房屋产权证,就已经主动违背房屋主债权合同,而定金条款的规定是作为主债权合同的从属合同,即效力是跟随着主债权合同产生的。如果主合同已经失效,那么从属合同也失去效力。也就是说,定金条款在此时已经没有作用,房屋购买方可以向卖方申请退还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