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名分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没有抚养教育继子女,因此继子女也就没有对继父或母尽赡养的义务。2、对于共同生活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已经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此继子女就有义务对继父或母尽赡养义务。
3、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可知,只要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在“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就有通过国家司法强制机关来保障“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所以说,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存在讨价还价。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