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工程纠纷当中,工程款是纠纷的一个主要原因,因为有些发包的单位不支付或者是拖欠工程款。
2、而有的是不按照合同的价值来进行支付工程款。
3、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一点,我们所说的工程款挪用其实并不属于诈骗罪,它应该是属于挪用资金罪或者是援用公款罪这两种中的一种,而且挪用工程款,并没有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符合。
4、公司,企业或者说是其他单位的一些工作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来归自己所有,或者是借贷给其他人的,如果数额比较巨大,而且超过了三个月没有还的,或者是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数额比较大,而且进行了营利活动或者是进行了非法活动的。那么就可以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
5、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