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赔偿诉讼被告人有哪些人(交通赔偿属于什么案件)
2022-12-08
更新时间:2022-12-07 13:02:28作者:智慧百科
一、一般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如何规定的
合同违约赔偿标准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 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什么
1、违约行为
即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行为。这是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
2、财产权利损害的事实
这种事实,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减少,即加害人的违约行为实际上已经给对方造成财务的减少、灭失、毁损或支出的增加。间接损失是受害人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违约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这种丧失的未来利益必须是具有实际意义的,是必得利益而不是假设利益,且必须是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即违约行为的直接影响所及范围,超出该范围,不认为是间接损失。
3、因果关系
即受害人的损失事实与违约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这属于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它解决的是责任能否构成的问题。
合同违约的赔偿并不是由法律规定的,而是由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协商确认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有三个,首先是违约行为,合同的当事人要违反合同的约定,要存在违约行为;其次是财产利益损害的事实,该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的财产损失;最后损害事实与违约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