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人是否应按照承诺履行悬赏义务

更新时间:2022-11-06 16:01:18作者:佚名

悬赏人是否应按照承诺履行悬赏义务

街上时常会发现一些小广告,上面最显眼的就是寻找失物,找到重酬,那么当失物找到送还给悬赏人时,悬赏人是否应按照承诺履行悬赏义务呢?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详情:

2009年12月,王某丢失手提包一个,内有现金若干,手机一部,几张银行卡以及各种证件。由于久未寻回,心急如焚的王某在广播电台及当地报纸上刊出悬赏广告,广告中称:凡归还手提包者,愿付5000元作为报酬。几天后,刘某拾到手提包并还给王某,但在要求王某按悬赏广告的约定支付5000元报酬时遭拒。王某称:当初悬赏广告上5000元的报酬,只是为尽快找回手提包,现在只愿出1000元。刘某不肯,坚持要求王某按悬赏广告的约定支付5000元。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请问:王某悬赏寻找遗失物,应否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解答:

王某悬赏寻找遗失物,应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本案中,刘某拾得手提包后,应当返还王某。该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又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可见,权利人一旦发布悬赏广告,就必须按照广告上的约定履行义务。王某遗失手提包后,在悬赏广告中约定愿支付5000元作为返还手提包的报酬。刘某返还手提包时,有权要求王某按悬赏广告上的约定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

《物权法》

第一百零九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二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本文整理的内容是一个非常实用的法律知识,生活中也经常遇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您推荐

判处拘役或管制还有工作吗? 管制和拘役在哪里服刑

判处拘役或者管制是否还有工作,都是不确定的,若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规定者劳动者不能有任何行政或刑事处罚,那工作就没了,且即使当事人身上有案底的话,也不影响其找工作。

2023-01-31 12:04

我国规定什么是共同犯罪案件?

二人以上的团体或者是组织实施的犯罪的行为。我国明确的规定了共同犯罪案件的情况和适用的处罚内容。共同犯罪案件的性质是十分恶劣的,将会接受比个人犯罪更严重的刑事处罚,这是合理的行为。

2023-01-31 12:04

两次盗窃被判后又盗窃会加重处罚吗?

会加重处罚的。盗窃他人的财物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会对他人的财产安全造成非常大的威胁。并且盗窃的行为是行为犯罪,不管是否最终得手,只要出现了盗窃行为的就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3-01-31 12:04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量刑内容是什么?

情节不严重的、且涉案金额不高的一般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相关的管制,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金;如果是以单位的形式犯罪的,也会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于直接的责任人也会判刑处罚。

2023-01-31 12:04

一般商业贷款怎么处理?(商业贷款是怎么回事)

一般商业贷款的流程,是需要借款人与相应的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购房款,在到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等手续,来办理商业贷款,最后借款人采用等额偿还法办理还款。

2023-01-31 12:04

口头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口头合同的成立条件是当事人有订立合同的协议、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在期限内作出承诺以及承诺到达当事人并生效,且只要双方承认,那这个口头合同也是有效的,但合同双方还是签订纸质合同。

2023-01-31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