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赔偿诉讼被告人有哪些人(交通赔偿属于什么案件)
2022-12-08
更新时间:2022-12-07 10:02:47作者:智慧百科
一、租赁合同终止怎么赔偿的
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如果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就按照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没有约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如果租赁合同约定了出租人违约事项,则承租人可据此条款主张赔偿,即遵循“有约定随约定”的原则。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吗
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与他们享有的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除法律或合同有特殊规定外。双方应同时对等给付,一方不能要求他方先行给付。在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关系中,绝大多数的合同,都是双务合同。
租赁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要按照对方的实际损失支付赔偿款。租赁合同属于双务合同,不仅是双务合同,还是诺成合同。签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要能够表达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这样的租赁合同具备法律效力,若是租赁合同存在纠纷,可以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