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销售假药的法律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更新时间:2023-01-21 16:02:29作者:未知

关于销售假药的法律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关于销售假药的法律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行为人犯本罪,应依其具体情形承担如下处罚:

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鑫;

3、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处罚。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药品监管秩序和人的健康权利。

(二)、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要具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至于所生产、销售的假药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在所不问。因为只要生产、销售了假药,就会破坏国家的药品监管秩序。如果生产、销售的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本罪法定刑升格的条件。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犯罪的共犯论处:

1、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

2、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的;

3、提供生产技术,或者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

4、提供广告等宣传的。

(四)、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综合上面所说的,销售假药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的药品管理的规定 ,只要造成严重的后果必定就需要承担起刑事责任,一般在处罚上面就会按犯罪的情形大小来进行判定,其目的性就是为了让违法者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该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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