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协议后未获补偿,征收方有权拆除房屋吗?

更新时间:2023-01-23 16:04:20作者:未知

签订协议后未获补偿,征收方有权拆除房屋吗?

拆迁过程中,出于征收进度的压力,征收方往往会发布比较令人心动的拆迁奖励、过渡安置费等,被征收人基于丰厚的奖励便与征收方签署了拆迁相关协议,但签订协议后被征收人没有收到房屋安置补偿,这段时间内征收方直接拆除了被征收人的房屋,合法吗?

以案说法:

李先生系宝鸡市xx区xx镇陈家村村民,在该组拥有宅基地并建有房屋。2013年12月,宝鸡市xx区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发文成立了陈家村城改办,对陈家村进行城中村改造。2015年9月16日,李先生作为乙方与甲方陈家村城改办签订《拆迁过渡协议》。该协议约定了过渡费和搬迁费、奖励的金额,同时约定乙方应在2015年10月15日前签订协议并腾空房屋、交付房屋钥匙,交由甲方实施拆迁。2015年10月2日,李先生将房屋腾空并向陈家村城改办交付住房钥匙。2016年9月11日,陈家村村委会组织实施拆除了李先生的房屋。但李先生并未收到关于房屋的合理补偿,李先生不服拆除房屋的行为,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宝鸡市xx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xx区政府)强拆其房屋的行为违法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征收单位在对土地和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拆迁原则,依法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补偿。在被征收人已经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的情况下,行政机关若要实现强制搬迁和拆除,也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获得人民法院准许强制执行裁定前,行政机关没有直接强制拆除被征收房屋的权利。本案中,xx区政府在李先生腾空房屋并交付住房钥匙后实施拆除房屋的行为,从形式上看似乎是依照协议的行为,也不违背李先生的意愿。但这种貌似自愿是建立在被征收人李先生并没有获得实质补偿的基础上。李先生受政府许诺奖励政策的影响,与城改办签订了《拆迁过渡协议》,但未约定房屋补偿金额,并未对李先生作出实质性补偿安置。xx区政府以此作为拆除房屋的依据,不符合先补偿、后拆迁原则的立法精神,不利于全面保护被征收人切身利益。因此,xx区政府在没有完成安置补偿工作,又没有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拆除李先生的房屋,违反法律规定。

最终法院确认xx区政府拆除李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

为您推荐

判处拘役或管制还有工作吗? 管制和拘役在哪里服刑

判处拘役或者管制是否还有工作,都是不确定的,若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规定者劳动者不能有任何行政或刑事处罚,那工作就没了,且即使当事人身上有案底的话,也不影响其找工作。

2023-01-31 12:04

我国规定什么是共同犯罪案件?

二人以上的团体或者是组织实施的犯罪的行为。我国明确的规定了共同犯罪案件的情况和适用的处罚内容。共同犯罪案件的性质是十分恶劣的,将会接受比个人犯罪更严重的刑事处罚,这是合理的行为。

2023-01-31 12:04

两次盗窃被判后又盗窃会加重处罚吗?

会加重处罚的。盗窃他人的财物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会对他人的财产安全造成非常大的威胁。并且盗窃的行为是行为犯罪,不管是否最终得手,只要出现了盗窃行为的就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3-01-31 12:04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量刑内容是什么?

情节不严重的、且涉案金额不高的一般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相关的管制,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金;如果是以单位的形式犯罪的,也会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于直接的责任人也会判刑处罚。

2023-01-31 12:04

一般商业贷款怎么处理?(商业贷款是怎么回事)

一般商业贷款的流程,是需要借款人与相应的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购房款,在到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等手续,来办理商业贷款,最后借款人采用等额偿还法办理还款。

2023-01-31 12:04

口头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口头合同的成立条件是当事人有订立合同的协议、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在期限内作出承诺以及承诺到达当事人并生效,且只要双方承认,那这个口头合同也是有效的,但合同双方还是签订纸质合同。

2023-01-31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