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编虚假事实属于什么罪? 原告虚构事实起诉的刑事责任

更新时间:2023-01-23 16:02:42作者:佚名

原告编虚假事实属于什么罪? 原告虚构事实起诉的刑事责任

一、原告编虚假事实属于什么罪?

会构成保险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二、编造虚假事实欺骗保险公司怎么认定

诈骗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才构成保险诈骗罪。由此可见,保险诈骗罪与非罪行为区别的关键在于骗取保险金的数额是否达到了较大。对于骗取数额较小的保险金,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可用一般的违反保险法的规定处理。

保险诈骗与一般诈骗有着共同点:在客观方面,两者的犯罪手法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在主观方面,都有诈骗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主体不同:保险诈骗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后者则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除此之外,两者在犯罪客体方面亦有所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和国家金融秩序;后者侵犯的是简单客体,仅为公私财产所有权。

编造虚假的事实一般是属于诈骗的范畴,需要按照具体的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保险诈骗罪的和一般的诈骗的共同点包括犯罪手法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属于诈骗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但是两种罪行的犯罪主体不同。

为您推荐

判处拘役或管制还有工作吗? 管制和拘役在哪里服刑

判处拘役或者管制是否还有工作,都是不确定的,若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规定者劳动者不能有任何行政或刑事处罚,那工作就没了,且即使当事人身上有案底的话,也不影响其找工作。

2023-01-31 12:04

我国规定什么是共同犯罪案件?

二人以上的团体或者是组织实施的犯罪的行为。我国明确的规定了共同犯罪案件的情况和适用的处罚内容。共同犯罪案件的性质是十分恶劣的,将会接受比个人犯罪更严重的刑事处罚,这是合理的行为。

2023-01-31 12:04

两次盗窃被判后又盗窃会加重处罚吗?

会加重处罚的。盗窃他人的财物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会对他人的财产安全造成非常大的威胁。并且盗窃的行为是行为犯罪,不管是否最终得手,只要出现了盗窃行为的就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3-01-31 12:04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量刑内容是什么?

情节不严重的、且涉案金额不高的一般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相关的管制,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金;如果是以单位的形式犯罪的,也会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于直接的责任人也会判刑处罚。

2023-01-31 12:04

一般商业贷款怎么处理?(商业贷款是怎么回事)

一般商业贷款的流程,是需要借款人与相应的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购房款,在到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等手续,来办理商业贷款,最后借款人采用等额偿还法办理还款。

2023-01-31 12:04

口头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口头合同的成立条件是当事人有订立合同的协议、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在期限内作出承诺以及承诺到达当事人并生效,且只要双方承认,那这个口头合同也是有效的,但合同双方还是签订纸质合同。

2023-01-31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