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结算清理条款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22-12-26 07:01:03作者:未知

合同无效结算清理条款是否有效?

一、合同无效结算清理条款是否有效?

合同无效后结算清理条款无效。主合同无效时首先要看是什么类型的定金。一般情况下,定金合同是从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有效时,定金合同才有效,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也无效,当然也就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主合同无效对于立约定金则不然。因为立约定金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立约定金的生效是独立的,在主合同之前就成立。主合同是否成立不是立约定金是否成立的决定条件,所以主合同无效也适用定金罚则。

二、合同无效如何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财产有以下两种形式:

第一,单方返还。

单方返还,是指有一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了财产,该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者虽然双方当事人均从对方处接受了财产,但是一方没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故意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而有故意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其被对方当事人占有的财产,应当依法上缴国库。单方返还就是将一方当事人占有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返还的应是原物,原来交付的货币,返还的就应当是货币;原来交付的是财物,就应当返还财物。

第二,双方返还。

双方返还,是在双方当事人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接受的是财物,就返还财物;接受的是货币,就返还货币如果双方当事人故意违法,则应当将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得到的财产全部收归国库。

综上所述,合同无效结算和清算条款一般情况下是无效的。合同无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结算条款是否属于争议解决方法之条款,应当根据合同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定,如果属于则结算条款有效,如果不属于,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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