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启动的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2-10 12:02:07作者:佚名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启动的情形有哪些

三种情形可以启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督程序

1、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举报、申诉的;

2、人民检察院通过介入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执行检察、备案审查等工作,发现侦查机关(部门)作出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可能违法的;

3、人民监督员认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意见的。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

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査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一些犯罪嫌疑人并不一定会被关押在看守所内,只要符合相关的条件是可以申请监视居住的,比如说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已经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是属于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而对于监视居住的监督程序,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的时候才会启动。

为您推荐

标的650万诉讼费多少?(标的600万诉讼费)

需要交纳4.2万元的诉讼费用。如果案件最终没有被法院实际受理的,仅需要缴纳50至100元不等的案件费用就可以。诉讼费的收费金额与案件的标的金额是息息相关的,并没有固定的金额要求。

2023-02-11 09:04

赠予遗嘱范本内容有哪些?,赠与遗嘱范本

赠予遗嘱范本内容有双方当事人的一些基本身份方面的情况之后,就是关于赠予的遗产的范围作出明确的说明,并且签字确认。同时如果是属于遗产的范畴的话,那么是需要是属于自愿的情况之下所签订的。

2023-02-11 09:04

取消限制高消费令申请交到哪里?

被执行人取消限制高消费令时,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提交申请书,法院审核批准之后,才能取消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法律文书中规定的义务,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有效的担保,可以申请撤销限制高消费

2023-02-11 09:04

广东故意毁坏财物案数额标准是什么?

广东故意毁坏财物案数额标准是1万元以上。那么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各个地方可能在数额较大这个判断标准上是有不同的规定的,比如说如果是在福建省数额较大的标准主要指的就是1万元至5万元。

2023-02-11 09:04

股东转让必须本人亲自去吗?,办股权转让要股东本人到场吗?

股东转让并不是必须本人亲自去,如果说股东确实是因为特殊方面的原因不能够亲自到达现场办理的话,那么是可以提前通过授权委托书等相关的方式来委托他人办理。当然了,如果说公司有多个股东情况之下的话,那么是可以

2023-02-11 09:04

诉讼标的相同是否是重复起诉?

是构成重复起诉的。需要明确的是可以成功的提起诉讼的关键要素就是可以需要满足诉讼的标的是否是相同的,如说诉讼的标的是不同的,那么就是属于不同的诉讼类型的案件,也就不属于是重复起诉的情况。

2023-02-11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