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吗(离婚女方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吗)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3-01-22 13:03:43作者:佚名
一、离婚时男方的婚前财产怎么分配?
1、离婚时男方的婚前财产一般不需要分配,需要分割的是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一方在结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除非通过协议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结婚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无论夫妻结婚多少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婚前财产权属不变。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财产赠与另一方,则另当别论。
二、可以被分割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哪些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
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
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根据规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对于那些婚前个人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就变为共同财产,而男女双方离婚的时候,通常需要分割的是那些在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而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只要财产所有者不同意,则无需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