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子女有纠纷怎么办?(子女拆迁矛盾)

更新时间:2022-12-10 07:03:47作者:智慧百科

房屋拆迁子女有纠纷怎么办?(子女拆迁矛盾)

一、房屋拆迁子女有纠纷怎么办?

1、拆迁家庭纠纷当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在家庭内部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拆迁协议中的约定或其他书面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二、拆迁户口簿上的人都有赔偿吗?

拆迁不一定户口本上的人都能得到赔偿的。根据我国法律及其相关法规的规定,拆迁赔偿的性质如果不同,那么赔偿方式也是不同的,有的赔偿方式是按几个户口本进行赔偿的,有的赔偿方式是按照户口上有几个人来进行赔偿的。公房拆迁时并不是有户口就有拆迁补偿的,取得公房的所有权,才能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如果没有所有权的,只能获得安置补偿。

三、拆迁不合理找哪个部门上诉?

向以下部门投诉:

1、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上级政府;

2、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

3、其他有关部门。包括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征服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等。

四、拆迁赔偿款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不需要缴纳。拆迁款是从合法财产征收获得的补偿款。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八条 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

拆迁并不是户口簿上的每个人都能得到赔偿,具体要看拆迁赔偿的方式。如果在拆迁中存在不合理的情况的话可以向县级或者是市级人民政府进行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的。拆迁获得的赔偿款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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