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未致人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1-26 19:03:32作者:未知

肇事逃逸未致人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肇事逃逸未致人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1、一般性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

有财产损失的按实际损害额赔偿。

2、致残性人伤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

有财产损失的按实际损害额赔偿。

二、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有哪些?

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以上八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肇事逃逸的行为不管是否致他人死亡的,那么都是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赔偿,对于赔偿的项目就会按受害方的实际伤情来进行确定,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了的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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