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的分割财产规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2-05 18:04:00作者:未知

婚姻期间的分割财产规定是什么

婚姻期间的分割财产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期间的分割财产规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的证明:

(1)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如有,提供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购买时间、财产的存放地点等。

(2)共同财产需提供的证据同个人财产。

(3)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点、门牌号、间数、朝向、建筑面积和使 用面积、现在的使用状况、房屋的价值。

(4)有无共同存款、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如有,需提供存款的账号、户名、金额存入储蓄所名称及 地址,是定期还是活期的有关情况,存单 现由谁持有。

(5)现金情况:人民币、港币、外币,提供具体的数额,由谁掌握等证据。

(6)提供合伙入股、个人经营等财务状况的证据。

(7)债权:债权的数额等义务人的情况。

(8)债务:提供有关证据。

(9)双方经济收入状况(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夫妻离婚时必然要牵扯到分割财产的问题,要认定财产哪些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婚内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属于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的遵循均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分配,分割财产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为您推荐

检察院控告申诉答复需要采取书面形式吗?

检察院控告申诉答复不一定需要采取书面形式,只有是已经结案的控告申诉案件,才需要采取书面的方式答复。对于已经受理控告申诉请求,但是在结案前决定将案件转移给其他国家机关处理的,可以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控

2023-02-05 18:04

农村土地转包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从合同效力上看,农村土地转包合同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若转包合同的内容违反了现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转包合同可能会部分、或者是全部无效。而一旦转包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从合同签署时起就不具有效力。

2023-02-05 18:04

非故意伤害轻伤判刑不? 非故意伤害轻伤判刑不起诉

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故意进行伤害,而是过失进行伤害,导致对方轻伤的话,是不会被判刑。但是前提是要获得对方的谅解,才能够免于刑事处罚,否则对方如果坚持要追溯对方的相关责任,那么也是会被判处刑事处罚的。

2023-02-05 18:04

交通事故一方没钱赔偿怎么办?

如果肇事者没有情进行赔偿的话,那么法院就会对其进行终止财产执行,等候肇事者名下有相应的财产能够进行执行。在对其进行强制性执行,如果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将会对对方采取刑事责任处罚,并且还需要承担赔偿

2023-02-05 18:04

效力待定合同需具备条件是什么?

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属于无处分权的公民;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属于无权代理人的公民。以上几种情况下签署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是需要待定处理的。

2023-02-05 18:04

行政执法申请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

首先行政执法机关会对其进行下发强制性执行的。程序提醒对方如果不履行自己的处罚义务,将会对其进行强制性执行。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性执行程序的进行,具体需要根据实际违法行为最终来进行确定。

2023-02-05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