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公告(2022年11月)

更新时间:2022-11-15 17:28:38作者:智慧百科

阿拉善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公告(2022年11月)

  【2022年11月15日更新】

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48号公告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11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和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定不移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科学、精准、高效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现就进一步调整优化防控措施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凡进入我盟人员,须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阿拉善健康宝”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进行登记报备,抵达我盟后主动扫码、亮码,接受工作人员核验,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其中居家隔离人员的监督管理、核酸检测、服务保障等由所在社区(嘎查村)负责。

  二、“两站一场”、公路防疫查验点要严格落实第一落点责任,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查验进入我盟人员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进行一次免费“落地检”,切实做到“不落一车、不漏一人”。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一律进行“落地检”(费用自理),即采即走即追。

  三、对其他地区推送和盟内各级指挥部判定的密切接触者,实行“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期间“阿拉善健康宝”赋红码,不得外出,在集中隔离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的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则继续采取集中隔离,在第6、8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密接人员行程轨迹,如有交集,请进行自我居家健康监测。

  四、对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我盟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措施,期间“阿拉善健康宝”赋红码,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采取7天集中隔离措施,在集中隔离的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五、对近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即高风险区所在市、县、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我盟人员,实施“3天2检”(第1次为落地检,第2次核酸检测应在进入我盟后24—72小时内完成),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将在“阿拉善健康宝”弹窗提示,主动检测后弹窗自动取消。未完成“3天2检”的,“阿拉善健康宝”赋黄码管理,非必要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出入商超、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

  六、对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完成5天集中隔离的来(返)我盟人员,须严格落实3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期间“阿拉善健康宝”赋黄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采取3天集中隔离措施,在集中隔离的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七、鉴于部分地区疫情形势仍然复杂的情况,对新疆、青海、甘肃、河北、河南、山西、黑龙江、重庆、广东和呼和浩特等省市重点涉疫风险地区来(返)我盟人员(根据各省市疫情发展态势随时调整,以盟指挥部每日发布重点管控地区为准),实行7天居家隔离,期间“阿拉善健康宝”赋黄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措施,在集中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八、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陆路口岸直接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人员;跨境交通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进口冷链货物的一线人员以及在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岗位工作人员)从业人员,实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阿拉善健康宝”赋黄码,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做好个人防护,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切实做好疫情期间保通保畅工作。往返或途经我盟从事货运物流特别是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司乘人员,须主动扫码、亮码及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进行一次免费“落地检”,即采即走即追;对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一律进行“落地检”(费用自理),即采即走即追,并建立追踪机制,一旦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通知前方实施管控措施。进出高风险区的货运车辆须取得全国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往返我盟的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须由各相关企业、货主提前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由各公路防疫查验点核查报备手续,未报备的完成报备后方可进入我盟;往返货运车辆一律由各相关企业、货主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货车司乘人员全程不下车、不接触,货物即装(卸)即走,在城区内不得随意停靠。途经我盟的货运车辆在盟内实行“点对点”闭环运输,由第一入盟点粘贴封条后放行,在城区内不得停靠,离盟时由出盟公路防疫查验点查验封条是否完好,违反规定的,按其途经的重点涉疫风险地区对应落实管控措施。

  十、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须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倡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十一、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应检尽检”和多点触发监测预警相关要求,按规定频次对邮政快递、医务、农贸市场、出租、外卖等重点人群和风险职业人群开展“应检尽检”,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将在“阿拉善健康宝”弹窗提示,主动检测后弹窗自动取消。从严管理学校、监所、养老托幼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监所、养老托幼社会福利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工作人员严格落实每周2次核酸检测,学校落实好师生及后勤保障人员健康管理,社会人员非必要不得进出以上重点场所,确需进入的要经相关单位严格审批。因行业监管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十二、从严从紧落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出管理、隔离管控、扫码管理、核酸检测、个人防护、测温验码和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因单位失管失控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十三、广大群众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履行好疫情防控义务;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文明用餐、科学戴口罩、遵守“2米线”、注意咳嗽礼仪、做好清洁消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故意不报或瞒报旅居史和接触史、故意绕行躲避检查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

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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