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郴州市桂阳县在外省入郴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更新时间:2022-11-14 17:01:42作者:智慧百科

11月13日郴州市桂阳县在外省入郴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彭某,男,14岁,11月11日晚从郑州站乘坐Z501于12日抵达郴州火车站,11月13日2:28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为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流调溯源、隔离管控、环境消杀、核酸检测等工作有序进行。

  经流调,感染者彭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1日

  23:56从郑州站乘坐Z501(16车04号中铺)返回郴州,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11月12日

  11:40抵达郴州火车站,落地检为阴性。

  12:20从郴州火车站闭环转运到桂阳舂陵江分院。

  15:00在舂陵江分院进行核酸采样。

  16:52左右乘专车从采样点到桂阳县中国石化龙潭加油站(八字塘旁)下车,等待8分钟后,搭乘摩的到汽车北站公交车站。

  17:11进站后在自动售票机购票。

  17:20搭乘桂阳-莲塘公交车(湘L16778D)下莲塘镇。

  18:40左右到莲塘镇下车,随后搭乘摩托车返回东流村家中,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19:00回到家后在家吃晚饭,之后无外出。

  11月13日

  3:37被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或桂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0735-4422066)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郴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郴防疫要求。外省入郴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郴即检、分类管控"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郴,在第一入郴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或闭环转运至隔离管控点,后续核酸检测按分类管控要求进行,最后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扫"湖南场所码"。

  3.倡导广大市民减少跨市出行,不前往有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4.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对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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