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不得提前与学生签订录取协议

更新时间:2022-07-07 10:31:31作者:未知

长沙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不得提前与学生签订录取协议

长沙市教育局表示,严禁提前收取预录费、校服费、军训费、择校费等任何费用。严禁炒作或张榜公布高考成绩。

新京报讯(记者吴苹苹)7月6日,湖南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湘微教育”发布通知称,近日,在志愿填报督查过程中,长沙市教育局发现部分民办学校存在招生违规行为。为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要求不得提前与学生签订录取协议、发放预录通知书,不得承诺录取低于最低控制线的学生等。

通知提到,2022年长沙市民办高中招生计划80%划线招生,所有选择民办高中就读的学生,必须填报志愿,划线录取。不得误导学生填报唯一志愿。

同时,不得提前与学生签订录取协议、发放预录通知书,不得承诺录取低于最低控制线的学生等。所有签约与私自承诺无效。

此外,严禁提前收取预录费、校服费、军训费、择校费等任何费用。凡有收取费用的必须无条件全额退费。严禁炒作或张榜公布高考成绩。

通知指出,长沙市教育局将把督查情况纳入民办学校年度评估范畴,实行年度评估一票否决。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优资格,并视情况核减招生计划,直至吊销办学许可。

据长沙市教育局消息,7月6日起,长沙市城区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富余学位将进行征集志愿招生录取。7月6日9∶00—7月8日18∶00,学生及家长可以登录“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征集志愿(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填报),参加有富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招生。7月10日,对填报征集志愿人数大于富余学位数的,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7月11日,即可查看征集志愿批派位结果。

长沙市教育局提醒,民办学校属于收费学校,其招收的学生均按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收费,请家长理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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