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关于加强文化旅游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9号)

更新时间:2022-03-24 05:20:08作者:佚名

南京关于加强文化旅游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9号)

  关于加强文化旅游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9号)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最新部署,为进一步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现就加强文化旅游领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暂时关闭各级文博场馆。全市各级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纪念馆等文博场馆暂时闭馆,取消或者延期举办各类活动。

  二、暂时关闭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全市网吧、室内歌舞场所、KTV、棋牌室、麻将馆、游戏游艺场所、剧本杀等暂停营业。

  三、强化旅游景区景点动态管控。暂停开放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室内场所;室外场所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等防控规定。

  四、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活动。全市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服务。对未出行的旅游团队,妥善处理好游客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等合理诉求。

  五、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全市暂停审批营业性演出活动,已通过审批的暂停举办。暂停组织和接待各类文艺演出活动。

  六、严格落实宾馆酒店疫情防控措施。全市宾馆酒店按规定做好外省市来宁人员监测和登记。定期对电梯间、客房、餐厅、厨房、公用卫生间等公共设施和用具进行消毒。对所有客人进行体温检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发现体温异常者,及时向属地防疫部门报告。

  后续安排将视疫情变化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6日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全市  场所  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