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借款人收入认定不审慎,华夏银行哈尔滨哈西支行被罚30万元

更新时间:2022-07-09 12:35:40作者:佚名

对借款人收入认定不审慎,华夏银行哈尔滨哈西支行被罚30万元

实习记者|徐茂楠

7月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银保监局发布了3张罚单,剑指华夏银行哈尔滨哈西支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华夏银行哈尔滨哈西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对借款人收入认定不审慎。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华夏银行哈尔滨哈西支行作出罚款30万元的决定。

李嘉琪,华夏银行哈尔滨哈西支行法定代表人,对该行收入认定不审慎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处分;

程全杰,对华夏银行公司哈尔滨哈西支行借款人收入认定不审慎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处分;

官网显示,华夏银行于1992年10月在北京成立。1995年3月,实行股份制改造。2003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00015),成为全国第五家上市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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