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家水泥企业因垄断被罚4.51亿,冀东、海螺水泥在列

更新时间:2022-07-09 16:35:29作者:未知

13家水泥企业因垄断被罚4.51亿,冀东、海螺水泥在列

记者|马悦然

因实施垄断行为,陕西省水泥协会及13家水泥企业被罚。

7月9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报称,依据《反垄断法》,对陕西省水泥协会及13家水泥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共处罚款约4.51亿元。

同时,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这些企业发出《行政指导书》,提出12条行政指导意见,要求它们严格对照《反垄断法》进行全面整改。

涉事企业包括尧柏特种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陕西声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铜川声威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生态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礼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乾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铜川凤凰建材有限公司、宝鸡市众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和千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陕西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为上市公司冀东水泥(000401.SZ)旗下公司;礼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家公司为海螺水泥(600585.SH)旗下公司。

海螺水泥为国内最大的水泥生产商,被称为“水泥茅”;冀东水泥成立于唐山,是国内北方重要的水泥厂商。

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年5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多个途径收到反映陕西省水泥协会组织水泥行业企业联合涨价的举报。同年7月,正式立案调查。

经调查后,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2017年7月-2019年3月期间,涉案水泥企业在陕西省水泥协会组织或自发组织的行业会议、聚会、微信聊天等活动中,多次商议水泥产品的销售价格并达成一致,随后在统一时间实施了相同或相近幅度的涨价行为。


涉案企业部分统一涨价行为 图片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述13家涉案企业的销售区域主要分布在陕西省关中区域的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等五市。

水泥受运输成本等因素的限制,一般运输距离为150公里左右,如果超出运输范围产品将不具有经济性,因此存在地理区域限制。其他地域与陕西省关中区域不具有紧密替代关系,构成独立的商品市场。

据界面新闻查询,2017年-2019年3月,水泥价格走势较为平稳,全国水泥均价多在400元/吨-450元/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称,上述违法行为排除、限制了陕西省关中地区水泥市场的竞争,破坏建材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上述13家涉案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规定,陕西省水泥协会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的规定。

去年以来,水泥行业已多次出现企业因垄断被罚情形。

2021年1月初,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四川当地的六家水泥生产企业处以行政处罚,累计罚款总金额达到5931万元。

四川省水泥协会也因组织行业经营者从事禁止的垄断行为等遭到行政处罚,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当年2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处罚决定称,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4月对淄博联合水泥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七家水泥成员企业涉嫌垄断协议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最终这八家企业被罚共计2.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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