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探“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案发地:山上丛林茂密光线昏暗,男友曾教唆同伙逃往国外

更新时间:2022-07-09 18:40:13作者:佚名

实探“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案发地:山上丛林茂密光线昏暗,男友曾教唆同伙逃往国外

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李贤诚

视频剪辑丁伟李贤诚

2022年7月9日,是被害南京女大学生月月(化名)的两周年祭日。

两年前的这天夜里,年仅21岁的月月,被男友洪峤及他的朋友张晨光、曹泽青合谋诱骗至云南西双版纳州勐海县郊外,惨遭杀害并埋尸。该案于两天前一审宣判,洪峤因与被害人恋爱纠纷,精心策划犯罪,犯罪情节特别恶劣被判处死刑,另两名被告张晨光、曹泽青被判死缓。


被害南京女大学生案发地附近(极目新闻记者摄)

7月8日,极目新闻实探案发地看到,案发地点位于一条公路旁的山上,作案现场附近丛林茂密,连白天光线都很昏暗。记者了解到,勐海县是我国通往缅甸、泰国及整个东南亚距离最近的陆路通道。事后,洪峤曾供述,张晨光未按计划去往国外,事情发展超出了其想象,已不可控制。

一场预谋已久的行凶

2020年7月7日深夜,在南京的一条背街小巷里,大专肄业的洪峤和他的朋友张晨光、曹泽青正反复演练着杀人的方法,而他们预备谋害的对象,正是与洪峤交往才半年的女友月月。

1995年11月,洪峤出生于江苏南京一个军人家庭,从小就喜欢一些军警类物品,爱看破案美剧和战争片。他曾告诉好友,自己在“影子部队”待过。为了练习近身格斗,洪峤还曾和朋友踹坏了学校的三扇教室门,为此,他们被学校记了大过处分。

来自于江苏宿迁的张晨光,年纪比洪峤小3岁多。张晨光从小就喜欢游戏、运动和军事方面的东西,考上南京一所职业院校后,他还加入了学校的军事社团。和张晨光同年出生的曹泽青,中专毕业后曾在俱乐部当过真人CS教练。张晨光和曹泽青的父母此前曾表示,洪峤长期以“国安人员”身份自居,一直对张晨光、曹泽青进行“洗脑”。

洪、张、曹三人因相同的兴趣爱好结识,但后来却一起慢慢地滑向犯罪的深渊。


被害女生生前照片(图片来源:当事女生微博)

2019年11月,女生月月与洪峤在地铁上相识,此时她还是一位尚未毕业的空乘专业学生,后来两人发展为恋人关系。然而在相识仅一个月后,洪峤就曾对月月动了杀心。在之后的几个月里,双方因感情问题矛盾加深,洪峤经常对身边人扬言要杀了月月。

为了将杀人计划付诸行动,洪峤找张晨光、曹泽青协同作案。三人策划并准备了摄像机、头盔、迷彩作训服、背包、手提包、头灯、伪装网和单目夜视仪等工具,并反复演练作案手法。

洪峤、张晨光和曹泽青三人原本以交流军事方面知识为名而建立的微信群,也变成了杀害月月的谋划群。据红星新闻报道,为了杀害月月,他们曾有多套方案,包括诱骗月月到泰国游泳,找一人事先潜在水中,等月月经过时用网将其缠住,造成溺水死亡的假象等。

最终,三人制定了于2020年7月9日晚在云南西双版纳州勐海县这个边境小城杀害月月的计划。

曾计划作案后逃往国外

2020年7月6日,洪峤诱骗月月前往勐海县。月月同意后,于当天购买了7月9日前往西双版纳的机票。随后,洪峤向张晨光、曹泽青提供资金,让二人提前订购机票前往勐海县。原计划,张晨光和曹泽青两人于8日从南京乘飞机前往西双版纳,结果却误了机,洪峤转账3000元给曹泽青,张晨光和曹泽青两人重新订购机票,于9日上午7时40分许携带作案工具到达西双版纳嘎洒国际机场,后搭乘出租车前往勐海县。


被害女生离开小区最后画面(图片来源:监控截图)

二人在勐海县当地一家超市购买了2把铁锹,随后步行至勐海县县城郊外的普洱茶公园。张、曹二人选择在一树林茂密处挖了一个大概1米长、1.2米深、0.5米宽的坑,做好一切准备,等待着月月的到来。他们之所以选择此处,就是因为这里靠近边境,距边境线仅几十公里,以便作案后,张晨光逃往缅甸。

2022年7月8日,极目新闻记者实探发现,普洱茶公园虽离县城不远,但平时少有人前往。从一住宅旁的台阶拾级而上,爬二三十步台阶后,来到一个直径数米的石壶雕塑前。在此处,上山的道路分为左右两条,张晨光和曹泽青二人选择了右边的一条。先走一段泥土路,然后沿台阶一路向上,因少有人来,湿滑的台阶上满是腐叶。记者注意到,二人选择的作案地,丛林茂密,即使是白天光线都很昏暗,但此处离主干道直线距离并不算远,站在案发地还可以听到过往车辆的声音,山脚下便是当地森林公安的驻地。


上山的台阶(极目新闻记者摄)

2020年7月9日晚8时许,月月乘飞机到达西双版纳嘎洒国际机场。随后乘坐出租车在张晨光、曹泽青用网络游戏语音的指引下于当晚9时40分许来到了紧邻普洱茶公园的河畔之梦小区附近。张晨光使用手电筒光引导月月步行至勐海县普洱茶公园的预定地点。将月月诱骗到预定地点后,张、曹二人合力将月月杀害并埋尸。后经鉴定:月月系暴力作用致颈部椎体脱位损伤中枢神经而死亡。

作案后,两人下山并乘坐出租车到达机场,曹泽青用微信语音联系洪峤告知杀害月月的情况。而张晨光因疫情等原因没有逃往国外,和曹泽青返回了南京市。事后,洪峤曾供述,张晨光未按计划去往国外,事情发展超出了其想象,已不可控制。

暗示家属女方或偷渡

因为一直无法与女儿取得联系,月月的父母李胜夫妇从老家扬州赶到南京,他们找了女儿可能去的所有地方,但一无所获。

2020年7月13日,李胜向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马群派出所报警,寻求帮助。“当时月月的男友洪峤是和我们一起去报的警,他一直很镇定。”李胜回忆说,洪峤先是带着他们夫妻俩去了手机店,看能否给月月的手机进行定位,下午又陪着他们到派出所报案,并声称月月失踪前和自己吵了一架,之后就收拾东西离开了,还拿走了5万元钱。

后来,警方反馈信息称,月月于7月9日从南京乘飞机到达云南昆明,又在7月9日晚上从昆明到了西双版纳,下了飞机后,在当天晚上9时16分到了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兴海检查站,之后便没有了线索。根据月月所乘坐出租车司机的证言,在检查站停车接受检查时,检查人员没有让月月下车,只是查看了她的身份证,月月乘坐其车辆于9日晚9时40分到达案发现场附近。

2022年7月8日,极目新闻记者重走了月月从西双版纳嘎洒机场到勐海的这条线路,发现必须要途经兴海检查站。在检查站,车上所有司乘人员均需要提供身份证件给工作人员在机器上查验,这也就是在案发当晚9时16分,月月有兴海检查站行程记录的原因。


从西双版纳机场到勐海途径的检查站(极目新闻记者摄)

尽管早已知道女友被自己安排的人杀害,但佯装不知情的洪峤还为寻找月月“出谋划策”,试图引导李胜去边境寻找。极目新闻记者获取的一份李胜与洪峤的通话录音显示,李胜前往勐海县寻找女儿之后,洪峤“分析”称,“月月乘飞机到达西双版纳后,应是乘坐朋友的车或者黑车走的;如果是偷渡去缅甸的话,她走小路出境口岸也没有办法查询到相关信息;并称,她可能和毒贩、境外赌博人员接触,凭月月一个人是不敢偷渡的,应该是有人陪同,不知道与她同行(偷渡)的人是否会带有毒品。”

“月月失联的那段时间,我甚至花钱请人到境外的非法场所打听消息,花了两万块钱托人问缅甸的雇佣军有没有看到过我女儿。”李胜表示,后来他将这段对话内容告知勐海当地警方,经验丰富的刑侦民警当即表示,洪峤有非常重大的作案嫌疑,并且建议他将情况向公安部门反映,调查洪峤是否在女儿失踪前后到过云南。

多次递纸条意图翻供

据悉,勐海县公安局于2020年8月1日对该案立案侦查。经过搜寻,办案民警于8月3日在勐海县普洱茶公园树林土坑内发现了被掩埋的被害人月月尸体。同日,张晨光、洪峤、曹泽青在南京被相继抓获。

然而,身处囹圄之中的洪峤依旧不安分,他曾多次递纸条意图串通他人翻供。极目新闻记者获悉,被告人洪峤在勐海县看守所羁押期间,通过同监舍的犯罪嫌疑人于2021年3月向被告人张晨光传递书写有让张翻供、将责任推卸给曹泽青等内容的纸条,后张晨光将纸条交给管教民警。同年5月、6月,洪峤又分别通过同监舍的犯罪嫌疑人欲向同案人传递纸条时被管教民警查获。

洪峤的辩护律师曾提交申请,认为洪峤的思想中有大量异于普通人群、不切实际的想法,曾于2011年因精神疾病住院治疗,要求对其精神情况进行鉴定。法院表示,根据在案证据,洪峤在高中就学期间曾因精神疾病入院治疗一次,但距本案已近十年之久,且洪峤无家族精神病史,结合在案证据证实案发前洪峤策划作案、带领被告人张晨光、曹泽青进行演练、案发后其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传递纸条、指使张晨光翻供、将责任推给被告人曹泽青等行为,足以证实洪峤对杀害被害人月月做了精心策划,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故相关辩解和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一审宣判结果(图片来源: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7月7日上午,案发近两年后,该案终于在西双版纳等来了一审判决结果:洪峤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晨光、曹泽青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判决书中提到,在该起故意杀人共同犯罪中,洪峤系犯意提起者、策划者、指挥者,三被告人均系主犯,其中洪峤的地位最高,罪责最为突出。洪峤因与被害人恋爱纠纷,精心策划犯罪,指使张晨光、曹泽青将被害人杀害并掩埋,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认罪、悔罪态度差,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依法予以严惩。张晨光、曹泽青在共同犯罪中的罪责小于洪峤,且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7日晚,李胜在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判决结果满意,他称这对女儿在天之灵也是一个告慰,一切最终将归于平静,以后他们要把自己的日子过好。8日一早,李胜夫妇离开了西双版纳。但李胜说,女儿的遗体还在勐海,他们将于近日返回勐海料理女儿的后事,带月月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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