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容城县疫情防控政策

更新时间:2022-07-11 16:00:26作者:未知

7月7日容城县疫情防控政策

  关于进一步做好来容返容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的温馨提示

  广大居民朋友:

  为科学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风险,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和省防疫规定,现就做好来容返容人员健康服务管理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涉疫风险人员要主动报备

  (一)风险地区人员报备。7天内有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和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来容返容人员,请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或所住酒店(宾馆)报备。

  (二)涉疫风险人员报备。在新区外完成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在第一入境点结束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以及新冠肺炎感染者出院(舱)返容人员,请提前48小时向居住地社区(村)或单位报备。

  报备时不得隐瞒旅居史、接触史等重点信息。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瞒报、谎报个人行程或健康状况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涉疫风险来容返容人员要积极配合管控

  (一)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在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确需返容的,请主动配合“7天集中隔离”措施,并在第1、2、3、5、7天接受核酸检测。

  (二)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在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确需返容的,请主动配合“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在第1、4、7天接受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需接受7天集中隔离措施。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在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离开所在城市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容后主动配合社区管理,自我健康监测,接受“三天两检”核酸检测措施。

  (四)入境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在第一入境点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入境人员,返容后不再进行健康管理服务。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时间不足10天的,请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48小时前,告知目的地社区(村),入容后要补足10天管理措施。返程途中尽量优先选择专人专车或直达火车、航班,不要在中途逗留,全程佩戴N95(KN95)防护口罩、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由专车“点对点”闭环接回(引导返回),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

  三、非涉疫地区来容返容人员无需管控

  河北健康码无异常、没有7日内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无需向社区(单位)报备,无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实行落地核酸检测措施。入容后,请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四、合理规划出行计划

  请有出行需要的居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区变化情况,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及有本土疫情所在的县(市、区、旗)。确需前往的,请严格做好自身防护,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已在中、高风险区及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出差、求学或工作的,确需返容的请主动向社区报备,并按要求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请广大居民做好个人和家庭健康防护,继续严格落实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一米线、主动扫码等防护措施。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等感冒症状,要首先意识到自己是否有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倡导自有症状起的三天内要采取以下防护措施:一是请严格居家不外出,并提醒家人做好健康防护;二是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性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是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争取每天做一次核酸或抗原检测,每次检测间隔24小时。

  六、畅通防疫政策知情渠道

  为方便群众了解防疫政策,我县在国务院客户端等网络平台公布了县防疫办联系电话,广大居民可24小时进行政策咨询。

  以上防控措施,将依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县防疫办政策咨询电话:

  0312-5602139(全天24小时)

  0312-5619377(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0312-5693456(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容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7月7日

本文标签: 报备  措施  疫情  风险  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