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涉嫌刑事犯罪,竟敢隐瞒!罚单来了

更新时间:2022-07-12 13:36:03作者:佚名

实控人涉嫌刑事犯罪,竟敢隐瞒!罚单来了

中国基金报记者 曹雯璟

昨日,北京监管局同时对2家基金销售公司及各家总经理出具监管罚单。

根据决定书,因多项违规行为,北京监管局责令电盈基金、乾道基金分别暂停办理相关业务12个月、3个月,两家公司总经理曲馨月、董云巍均被出示警示函。


因长期隐瞒实控人涉嫌刑事犯罪等被罚

电盈基金被责令暂停办理相关业务12个月

7月11日,北京证监局消息,因未报告实际控制人存在涉嫌刑事犯罪情形以及全部股权被冻结等重大事项等,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下称“电盈基金”)被责令暂停办理相关业务。


北京证监局表示,前期现场检查发现,电盈基金在基金销售业务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向北京证监局报告实际控制人存在涉嫌刑事犯罪情形以及全部股权被冻结等重大事项,长期隐瞒公司已无法正常运作相关情况;二是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实际在岗人数仅1人,长期持续不满足20人要求;三是不能确保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安全、高效运行,未建立符合规定的灾难备份系统和应急预案;四是财务状况较差,净资产为负值,不能满足日常运营和风险防范的需要;五是未及时向北京证监局备案办公地址变更事项。

北京证监局指出,上述问题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六)项的规定。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电盈基金采取责令暂停办理相关业务(第五十四条涉及的全部业务)12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北京证监公布了对电盈基金总经理曲馨月的处罚决定。因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曲馨月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实控人存在股权被冻结情形

天眼查显示,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12日,总部位于北京,公司于2016年1月4日正式获得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证书”,成为拥有独立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之一。从股权结构来看,展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持股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后者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前者认缴金额为3000万元。


值得注意得是,展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存在股权被冻结情形。从2018年10月18日起,展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3000万元的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

记者注意到,电盈基金官方微信号最新一篇文章发布时间为2020年6月8日。

据Wind统计显示,截至7月12日,电盈基金代销基金数量仅171只,在全部96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中处于下游水平。其代销基金家数为14只,处于第68位。

一周内多家基金代销机构被暂停业务

随着准入门槛抬高,监管力度加强,基金公司对第三方销售机构的合规性要求更高,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正加速洗牌。

昨日,北京监管局还对另一家第三方基金销售公司乾道基金及其总经理董云巍出具罚单。根据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书,北京监管局责令乾道基金暂停办理相关业务3个月。经前期现场检查,北京监管局发现乾道基金在基金销售业务中存在八项问题:

(一)移动端APP部分页面信息展示有误,且不具备披露基金从业人员信息等功能,不符合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相关要求;(二)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员不足20人;(三)业务部门之间缺少必要的物理隔离和人员配备,内部控制不健全,相关制度更新不及时;(四)未将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五)未设立专门的合规风控管理部门;(六)业务开展独立性不足,与关联方乾道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乾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混同情况,高管人员在关联方乾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经营性职务;(七)财务状况不佳,投资于高流动性资产的净值低于2000万元;(八)未及时向监管备案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事项。


上周,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涉经营、内控、信息技术等多方面业务违规,被责令暂停办理相关业务6个月。当前,基金公司对第三方销售机构的合规性要求越来越高。已有多家基金公司暂停与喜鹊财富代销合作。在今年6月2日,平安基金发布公告,自2022年6月2日起暂停与 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交易。而在2021年6月份,东方基金等多家基金公司也曾陆续发布暂停喜鹊财富销售旗下基金业务的公告。2021年初及2020年末,北信瑞丰基金、建信基金、天冶基金等相继暂停了与喜鹊财富的代销业务合作。

行业发展叠加监管趋严,基金代销机构被注销牌照的情况也不在少数。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自去年11月以来,接连有大泰金石、财路基金、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等12家第三方销售机构注销代销牌照。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牌照注销现象增多,对此,多位基金业内人士表示,小型代销机构没有竞争优势,被市场淘汰是长期趋势。

沪上一家基金公司渠道人士表示,以前,签了合作协议,只要不出现违规行为,基金公司很难和销售机构解约下线。新规之后,基金公司能够根据基金代销机构的动态,评估业务风险,做出选择。随着新规的实施,从宣传方式、产品准入等方面,基金公司对第三方销售机构的合规性要求更高。选择合作方更重要的是看对方当前的业务能力和未来的发展潜力,与大型机构合作是更明智的选择。

而谈及第三方机构的未来前景,沪上中型一家基金代销机构负责人表示,监管对基金代销机构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公募保有量有明确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小型三方平台未来的生存会更加艰难。培养和维持一个较大规模销售团队的成本非常高,多方因素之下,可能还会导致新一轮产能出清。随着新增资金的逐渐减弱,价格战的现象可能会愈演愈烈,费用的降低可能会比较明显,只有平台化、互联网化的销售机构更有机会生存下来。

编辑: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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