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任务要求一览

更新时间:2022-07-14 11:00:23作者:未知

贺兰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任务要求一览

  贺兰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任务要求一览

  一、招生任务

  今年普通高中计划招生 1817 人(含艺术体育特长班),共34 个教学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计划招生 1322 人。

  (一)普通高中招生

  1.招生原则。

  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录取原则,根据中考成绩和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同时需满足区域和学校发展相对均衡的要求。各高中学校起始年级班额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班额招生,不得超过 54 人/班。

  2.招生计划。

  (1)贺兰县第一中学高一年级普通高中计划招收 1019 人,共 19 个教学班。

  (2)贺兰县第二高级中学高一年级普通高中计划招收 698人,共 13 个教学班。

  (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要求,贺兰县第一中学、贺兰县第二高级中学各开设一个艺术体育特长班,学生人数分别为 50 人(贺兰县第一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班艺术生 20 人,体育生 30 人;贺兰县第二高级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班艺术生 40 人,体育生 10 人)。

  3.招生办法及照顾政策。

  (1)招生办法。

  ①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宁教基〔2018〕105 号)和 2022 年教育厅给我县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的方式分片招生。

  ②艺术体育特长班由贺兰县第一中学、贺兰县第二高级中学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方案,报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示,组织人员进行宣传、报名、资格初审、专业测试,并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并上报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局成立资格复审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学生进行复核,确定最终录取名单,由教育体育局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2)照顾政策。

  ①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以及符合条件的因公伤残公安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军人的子女,以及烈士子女,中考总成绩加 10 分(以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市级以上公安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②现役军人在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立二等功或 2 次三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中考总成绩加 8 分。

  ③少数民族(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县级以上侨办、台办出具的证明原件等为审核依据)和现役军人驻一般地区部队子女,中考总成绩加 5 分。

  ④残疾考生(须持有二代残疾证)在中考综合素质测试中对实际残疾所丧失能力的科目予以照顾,未在综合素质测试中予以照顾的,中考总成绩加 5 分。

  ⑤国家综合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的照顾按照《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宁消﹝2021﹞83 号)执行。

  ⑥贺兰二中考生增加 3 分参加录取;贺兰三中考生增加 5 分参加录取。

  ⑦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增加 8 分参加录取。根据国家和区市相关要求,符合上述加分政策的,选其最高一项加分条件计入中考总成绩,各加分条件之间不叠加不累计。以上照顾政策不适用于艺术体育特长班招生。

  4.工作要求。

  (1)全县普通高中招生由教育体育局审查学生本人户口和相关证件,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须在正常录取前,提供相关证件、证明,逾期无效。

  (2)为规范各学校教学秩序,未参加本县中考的学生,不得录取到本县普通高中就读(艺术、体育特长班除外)。

  (3)高中新生录取后,由教育体育局将录取通知书发至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学校要及时发给考生本人。新生须在开学三日内持录取通知书、县级医院体检报告单、准考证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学校将新生体检报告记入学生普通高中学籍档案。

  (4)严禁各校设尖子班、重点班,严格按照要求控制班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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