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确保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年底前全面完成

更新时间:2022-07-18 09:05:40作者:佚名

国资委:确保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年底前全面完成

    下半年,国资央企要全力完成全年稳增长目标任务,高质量实现全年净利润增长6.5%目标

    本报记者 杜雨萌

    7月16日至17日,国资委在京举办中央企业负责人研讨班。本次会议在总结上半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部署下半年重点任务,并围绕《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的指导意见》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国资委和中央企业扎实推进疫情防控、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保持了经济运行稳健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1月份至6月份,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9.2万亿元、利润总额14093.6亿元、净利润10857.5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2%、7.1%、6.1%。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员刘兴国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特别是二季度以来,受国内外多重不利因素叠加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而在上半年GDP增速回落到2.5%的情况下,中央企业营业收入仍实现同比12%的增长可谓十分不易,成为助力宏观经济止跌企稳的关键力量所在。

    今年以来,中央企业锁定重点、靶向发力,在多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新的突破:截至5月底,中央企业改革三年行动举措完成率达94.7%,主体任务基本完成;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混合所有制改革稳步推进,上半年央企引进各类资金超过1900亿元;央企“两非”(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剥离完成率已达99%,比年初上升13个百分点。

    “总的来看,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已在多个方面取得突出成就。国有企业治理更加规范,管理更加高效;资本布局更加优化,资产质量更加优良;激励约束更加合理,创造性积极性充分激发。”刘兴国认为,改革带来的积极变化,将进一步夯实未来国有企业的发展基础,增强国有企业发展韧性。

    国资委强调,下一步要加快补短板强弱项,确保三年行动任务在党的二十大前基本完成、年底前全面完成。特别要抓住对本企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改革举措持续发力,通过实施国企改革改革三年行动推动企业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国资央企要对改革效果进行再评估、再检验、再深化,取得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改革成效。此外,下半年,国资央企要全力完成全年稳增长目标任务,坚持“两增一控三提高”,高质量实现全年净利润增长6.5%目标。

    值得一提的是,自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后,国资央企也在加快推进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工作。

    目前国资委在统筹推进世界一流企业,创建示范行动、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的基础上,还将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和中央企业品牌提升行动。力争到2025年前建设一批在规模效益上居于全球领先地位的一流企业,建设一批在细分行业领域专精特新的科技领先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