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长寿高温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

更新时间:2022-07-19 16:09:49作者:未知

2022长寿高温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

  2022长寿高温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

  一、发放条件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二、高温津贴标准

  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

  同时,在高温天气期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在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在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

  在33℃以上35℃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

  三、特别提醒

  高温天气作业,用人单位应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并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置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需特别提醒的是,用人单位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四、咨询方式

  如果您对高温天气作业劳动政策有疑问,可向区人社局劳动关系科进行政策咨询,咨询电话:40661178,地址:长寿区行政中心北楼411室;

  如您发现用人单位侵害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可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40255155,地址:长寿区凤城街道望江路华康大厦2楼;

  如您与用人单位发生高温天气作业有关的劳动争议,可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咨询电话:40252850,地址:长寿区凤城街道望江路57号。

本文标签: 高温  作业  长寿区  不低于  防暑降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