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广元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公告

更新时间:2022-03-24 11:00:12作者:佚名

2022年上半年广元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公告

  广元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公告

  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2日举行。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特殊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就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省外考生、近14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区)的考生(行程卡带星号的考生)、行程卡近14天显示有两个地级市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二、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4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健康码非绿码,以及居家隔离期未满的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防疫部门或社区申请外出,并向所在考点报备。

  四、考试当天,考生应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相关检查,以免影响考试。

  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须遵守考点疫情防控工作规定,主动出示本人当天更新的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扫描考点场所码,按上文相关要求出示必需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前后保持1米距离,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工作,接受体温测量。

  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五、所有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但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进入考点、考场时的身份识别和身份核对。

  六、体温异常(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需现场接受体温复测,确属发热的,经卫健部门专业人员评估,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发热考场参加考试。

  七、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经卫健部门专业人员研判,确有必要到发热考场考试的考生,需遵循考点规定,服从考试安排。

  八、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前后保持1米距离依次有序、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附近聚集。

  九、考试期间,考生应遵守考点的其他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并提供相关材料。考试期间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的,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若造成严重后果,考生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请考生密切关注广元市招生考试中心官网(http://www.gyzsks.cn/)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广元招生考试),查看与考试有关的信息、通知和要求。咨询电话:0839-3275620。

  附件: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广元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

  2022年3月9日

  附件:

  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为做好全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自我防护(考生、工作人员)

  1.主动做好本人健康监测,考前14天早晚测量体温,按要求申报健康状况,且14天内禁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尽量不离广元。

  2.考试期间居家住宿人员应做好共同居住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如遇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考试期间集中食宿的考生、工作人员应封闭式管理,未集中食宿的考生、工作人员应遵守“两点一线”管理规定,做到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串门、不聚集、不扎堆、不相互请吃。

  4.注意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避免直接用手接触口、眼、鼻,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5.在考场、公共场合、就餐取餐及其他需要佩戴口罩的环境中正确佩戴口罩,将使用后的口罩放入废弃口罩专用垃圾箱。

  6.从室外返回、咳嗽手捂后、饭前便后应使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7.应注意居住场所开窗通风,增加室内空气流通,每天2-3次,每次20-30分钟。

  8.注意随天气变化及时增添衣物,保持充足睡眠和合理膳食,生吃瓜果要洗净、去皮,多饮温开水,使用卫生间和用水时防滑倒、防烫伤。

  9.注意科学服用相关药物,如有慢性疾病应备好相关药品并按医嘱服药。

  10.在考试期间若有发热、乏力、咳嗽和咽痛、腹泻、呕吐等症状,或发现其他身体健康异常状况,应第一时间向驻点医生或疫情防控组报告,接受配合相关单位组织的排查、隔离和治疗。

  二、考试场所

  1.落实考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考场专用通道和应急处置区域。对发现可能影响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情况,及时向疫情防控组报告,并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考点每日对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连续14天健康状况监测均正常者方可从事考务工作。对考试期间发现工作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身体不适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疫情防控组,积极配合相关单位组织的排查、隔离。对不宜参加的工作人员,不得安排其参加有关工作。

  3.后勤保障组在考场入口配备体温监测设备,驻点医务人员对进入考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

  4.考场内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做好手卫生。

  5.应加强自然通风换气,考试期间温度适宜时开窗或开门。

  6.考场在疾控机构指导下,规范做好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日常清洁消毒。

  7.考场组织相关人员做好教室和公共区域环境的清洁卫生,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8.驻点医务人员配备常用药品,按相关规范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指导、医疗健康服务和应急处置工作。

  9.当出现无法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人员时,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清洁消毒。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疾控机构对考场进行终末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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