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表示 医改成效显著 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更新时间:2022-07-23 17:40:03作者:未知

国家卫健委表示 医改成效显著 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7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围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两个重点难点问题,我国推出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推动医改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已开展的7批集采中选药品平均降价超过50%,两批耗材集采平均降价超过80%,累计节约费用约3000亿元;居民个人卫生支出所占比重由2012年的34.34%降至2021年的27.7%。

构建有序就医和诊疗新格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司司长许树强表示,近年来,我国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供给侧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分工协作,创新服务模式;在需求侧,努力让群众能就近、方便获得安全有效、便捷连续的医疗服务,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增强,达到服务能力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达到53%,全国累计建成社区医院2600余家,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就诊率超过90%。

许树强表示,当前我国仍然面临优质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城乡、区域之间分布不均衡的问题,供需双方的利益引导机制建设相对滞后。下一步将从四个方面打出“组合拳”,推动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包括持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在分级诊疗中的积极作用,完善促进分级诊疗的体制机制。力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在今年年底覆盖全国所有省份;建设120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提高省域诊疗能力;进一步发挥地市级医院的医疗救治主力军作用,并通过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实施“千县工程”等,提升县级医院能力。

完善药品审评审批体系

“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是鼓励药品创新、全面提升药品质量、增加有效供给、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迈进的重要举措。”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司长袁林表示,近年来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完善药品审评审批体系;制定发布相关制度规定和技术指南;推动和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深入推进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化妆品审评审批相关工作。

在完善药品审评审批体系方面,袁林表示,国家药监局做了很多工作,特别是按照新修订实施的《药品管理法》要求,实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备案管理,发布相关规定和工作程序,上线临床试验机构备案信息平台,使这项工作能够更便捷顺利地实施。目前,已备案1218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临床试验资源得到进一步释放。全面深化实施药物临床试验的60日到期默示许可制,较改革前的90日审批时限已经缩短了三分之一,提高了临床试验申请的审批效率,临床试验进程得到进一步加速。

袁林介绍,国家药监局制定发布相关制度规定和技术指南,特别是建立4条加速药物上市注册通道,将《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明确列出的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儿童用药、罕见病用药、重大传染病用药、疾病防控急需疫苗以及创新疫苗等纳入加快上市注册范围,鼓励研发机构注册。累计发布了400多项技术指导原则和规范性文件,指导新药研发申报。“2019年-2021年通过优先审评审批上市的注册申请分别为143件、217件和219件,一批具有明显临床价值、满足临床急需的新药好药获批上市,进一步满足了公众的用药需求。”

为深入推进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袁林表示,国家药监局全面实施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加快推进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实施标准提升计划,组织强制性标准优化评估。近年来共批准创新医疗器械166个,一批创新和临床急需的医疗器械顺利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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