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退役军人优待证申请指南(申请对象+申请资料+申请地点)

更新时间:2022-03-24 12:12:29作者:未知

吉林省退役军人优待证申请指南(申请对象+申请资料+申请地点)

  退役军人优待证申请对象:

  中国境内户籍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对象可申领优待证。

  其中,2021年1月1日后退役的,在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接收时,依本人意愿完成申领。

  未成年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对象,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哪些情况不能申请退役军人优待证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

  (一)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

  (二)处于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

  (三)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退役军人优待证申请提示:

  每名申请人最多申请1类优待证。符合申领多个类别优待证对象,可根据意愿选择申请其中1类优待证。

  退役军人优待证申请地点:

  申请人应申请由户籍地或常住地省份发放的优待证。

  若申请常住地省份发放的优待证,应符合常住地省份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有关规定。

  退役军人优待证申请流程:

  申请优待证前应进行信息采集。

  申请人采集信息后,可通过互联网在线上提出申请,也可到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退役军人优待证申请资料:

  本人申请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电子相片。

  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等证件或材料。

  提示:申请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的,如不符合常住地省份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相关规定,可根据申请人意愿转为申请户籍地省份发放的优待证。

本文标签: 优待证  军人  住地  省份  遗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