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原文

更新时间:2022-07-28 21:00:30作者:佚名

松江区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原文

  松江区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上海市“双减”的有关要求,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21〕46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指南>的通知》(沪教委基〔2022〕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区域内学校课后服务质量和水平,在总结区域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松江区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供学校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开展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实施云间“三心”工程,坚持“愿留尽留”原则,对放学后自愿留校参加课外活动和晚托的义务教育学生,提供类型多样的免费课后服务,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丰富学生课外生活,做有温度的教育,让教育暖心,让社会放心,进一步提升家长的满意度,切实回应民生需求。

  二、基本原则

  1.以校为本,多方参与。学校应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的主体责任,以本校教职工为主要力量开展课后服务。同时,充分挖掘校外教育活动场所、社区教育资源、社会公益力量等资源,建立健全校外力量引入和管理机制。

  2.安全第一,教育为先。学校在组织、落实课后服务过程中应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课后服务纳入“五育融合体系”,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素质教育活动。

  3.规范管理,创新实施。学校应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同时,鼓励学校结合校本特色、校内外资源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符合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大胆创新,总结、宣传和推广特色经验与做法。

  三、工作内容

  (一)服务对象

  覆盖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民办学校,服务对象为所有自愿留校参加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二)服务时间

  在不增加总课时,全面落实课程教学要求的基础上,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课后服务时间【课后服务时间是指课程表之外的时间,即课程表之后开展的服务时间,不包括午管、早管、课间休息的时间】不少于2小时,结束时间与当地时间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根据人数变化和时间推移,一般分为三段即“班级服务+年级服务+校级服务”。“三段式服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三段式服务”的具体时段,并对“服务内容”进行弹性调整】主要包括做作业辅导、自习、共青团(少先队)、阅读、科技、体育、艺术、劳动、安全实训等各类素质教育活动。

  1.“班级服务”:以基础服务为主。“强基”与“培优”结合,建议以“行政班”为单位开展作业辅导,安排学科教师轮班指导学生在校完成作业,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加强对学科作业与练习的及时反馈、订正、面批等。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学段特征,可安排没有书面作业的小学一、二年级和提前完成作业的其他年级学生开展阅读、劳动、棋类游戏、户外活动等活动。对学习中遇到困难的学生进行个性化补差补缺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2.“年级服务”:以拓展服务为主。培养学生兴趣与发挥特长,建议以“年级内混班、全校混班”为组织形式进行兴趣与社团活动,同时平行开设作业答疑【平行开设的作业答题原则上以“行政班”为单位,学生数不少于20人,答疑学生数少于20人时由学校统筹并班】。兴趣与社团活动应结合校本特色项目、特色课程、小学主题综合实践活动、项目化学习、跨学科长作业等开展,同时要把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阳光体育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尽可能安排每一位学生参与课后体育活动。鼓励学校用好区域校外教育资源(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少科站、劳动技术教育中心、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等)和优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资源,不断丰富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3.“校级服务”:以延迟服务为主。建议以“学校”为单位落实看护工作,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课外阅读等,一般不早于下午18:00。

  (四)服务人员

  学校是组织落实课后服务的责任主体。课后服务人员一般以本校教师为主,教师力量不足时,可聘请退休教师以及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如教练员、艺术家、设计师、演员、非遗传承人、科普工作者等)等参与,也可视实际需求引入社区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等公益力量。

  四、组织实施

  “云间‘三心’”工程,包含三大部分,即“精心”工程、“开心”工程和“暖心”工程。“精心”工程:学校精心组织,用心落实,专注看护品质提升;“开心”工程:学生开心参与,全心体验,助力学生持续发展;“暖心”工程:家长省心安心,社会放心,提升民生服务质效。

  (一)“精心”工程:学校精心组织,用心落实,专注看护品质提升

  改进“一校一方案”,精心研制实施方案、精心细化内容安排,精心部署人员安排,精心统筹空间资源,提高管理的温度、深度与广度。

  1.精心研制,提升品质。学校应积极统筹协调,将课后服务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成立以“校长、书记”为组长的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研制落实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在研制方案时,要充分征求家委会意见,定期收集家长建议,回应民生需求,确保课后服务品质提升。

  2.精心细化,整合资源。学校应结合校本特色项目、特色课程以及本校教师的爱好特长等校内资源,精心细化内容安排。充分挖掘区域地域资源、校外教育资源等,形成可利用的校外资源清单,并纳入学校课后服务的资源安排序列,补充丰富服务内容。在充分用好线下课后服务资源的同时,鼓励学校灵活运用各级政府和社会提供的丰富线上资源,拓展课后服务的在线教育内容。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由区域层面统一布局,在特色学校中探索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3.精心部署,安排人员。学校应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利用党(团)组织、工会等渠道,发挥普及宣传、组织发动、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围绕安全管理、活动安排、运行保障等方面,精准测算校内课后服务的岗位需求,以本校教职工为主要力量开展课后服务,将合适的人员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学校应完善服务人员管理制度与保障机制,同时做好校内、校外两类人员的管理和指导,充分激发和调动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精心统筹,安排空间。学校应综合利用各类教室、体育运动场馆、图书馆等教育教学空间资源,确保应开尽开、能开尽开。部分空间场地、教职工不足的学校,可探索周一至周五分年级、分时间、分区域开放。课后服务空间以教育教学场所和专用场地为主,保障每位学生都有适合的学习或活动空间,不宜把学生简单安排在食堂、门卫室等区域。

  (二)“开心”工程:学生开心参与,全心体验,助力学生持续发展

  基于学生实际需求安排内容与形式,处理好课堂与课后的关系,不增加学生学业负担,提升学生课后服务的参与度和参与感。

  1.基于学生实际需求。每学期开学前调研学生在作业辅导和参与兴趣、社团活动等方面的需求,结合学校自身师资、场地设备条件和可利用的校外资源,安排适当的课后服务内容与形式,建立包含“时间安排”“活动内容”“场地开放”“形式安排”“负责人员”等五要素的课后服务“排片表”,由学校管理团队负责统筹安排各年级、各班级学生的课后服务内容、时间、指导教师、场地设施等。鼓励学校平行开设作业答疑、兴趣和社团活动、自主学习与活动,供学生按需选择。校内课后服务一般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季度或月为单位调整课后服务内容与形式,让学生开心参与,全心体验。

  2.不增加学生学业负担。服务内容不能替代课程计划中的课程,严禁将课程计划内的课程转移到课后服务时段进行(课程计划中可安排在课后的社会实践、公益劳动、职业体验、安全实训及每周一次35分钟题与活动除外),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段讲授新课或组织大面积补课,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3.助力学生持续发展。学校可根据自身特点,多措并举,创新服务形式,通过个性化课程的设置,关注学生个性发展,培育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社会情感与合作能力,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鼓励学校在“排片表”内留出部分自主学习的时间,开放部分自主学习的空间,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与活动,加强培养学生自我管理的意识与能力,关注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助力学生可持续发展。

  (三)“暖心”工程:家长省心安心,社会放心,提升民生服务质效

  精心优化征询单,多渠道排摸需求,实践有温度的举措,彰显服务的三个温暖:温暖学生、温暖家长、温暖社会。

  1. 精心优化征询单。学校应精心设计与优化“征询单”,让家长清晰学校课后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征询单一般应包含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介绍、服务时间及主要内容安排、学生和家长意愿选择、学生和家长确认或签名、日期等内容。征询单不得包含强制、禁止等影响学生和家长意愿选择的文字表述。

  2. 多渠道排摸需求。学校应完善需求征询流程,通过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长告知书、微信公众号、校园网、家校联系平台等方式将课后服务的相关事项告知学生和家长,全面排摸学生及家庭的实际需求。征询形式不限,征询单可纸质或线上形式发放。原则上每学期开展至少一次全面需求征询,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提高需求征询频次。

  3. 愿留尽留全覆盖。学校应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做到学生愿留尽留全覆盖,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校内课后服务。不向参加的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对于选择“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可了解其不参加的原因或放学后的去向。对拒不承认家长需求、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进行批评教育,拒不纠正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 实践有温度的举措。学校应根据学生和家长实际情况,实施课后服务弹性参与制度,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便利,做到随时“准入准出”,解决学生和家长因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申请的难题。对于学生和家长的弹性选择,学校应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学校应定期、不定期以问卷调查、座谈会、随机访谈等形式开展课后服务满意度调查,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与建议,了解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加强对课后服务质量的监督与保障,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提高学生、家长、社会的满意度。

  五、校内管理与保障

  (一)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学校应严格落实课后服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校长是课后服务工作第一责任人,统筹协调开展课后服务各项工作。健全“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学校党政管理职责、课后服务教师职责、学生课后服务细则等,保障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完善安全工作体系,健全安全事故处理机制,加强安全教育与实训,落实卫生保健人员,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二)规范校外资源引入流程

  学校应建立健全社会公益资源引入机制,规范校外资源引入流程。引入校外资源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合同),明确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经费支出等事项。引入的社会专业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证明,如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技能)证书、教育领域相关从业经验或其他相关证明,对经过审核后进入学校的校外人员的审核材料要留档备案。

  (三)细化学生离校安全管理

  学校应根据学生选择的弹性离校时间,有序安排学生离校。同时充分考虑空间、天气等因素,加强校园内及校门口安保人员配备,组织教职工或志愿者配合护校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门口交通、治安秩序。加强校园出入口和校园通道的灯光、视频监控等设备维护和建设,确保完好有效,保障学生离校安全。

  (四)保障服务人员合理权益

  学校应平衡教师间工作量,健全负担管控机制。积极建立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的弹性上下班、调休制度。建立课后服务经费补贴和荣誉评选相结合的教师激励机制,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加大在组织研修、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统筹安排不同学科教师的校本研修等专业发展活动,同时可在晚餐等方面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提供便利。

  (五)加强服务人员评价监督

  学校应加强对教职工参与本校课后服务的考核评价,确保各类管理台账记录真实、完整。根据教职工课后服务考核情况,健全体现优绩优酬的奖励方案。每学期或每学年可开展一次学校课后服务专项绩效评估,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

  学校应对校外资源实施的课后服务加强巡视与督查,可通过随机抽查、阶段性考核、展示汇报等形式,加强对服务规范性、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过程监督。定期开展质量评估,评估结果应与校外资源的引入资格等挂钩。对责任心不强、服务质量不高、师生满意度低的校外资源服务,建立有序退出机制。

  六、区域管理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区级层面高度重视,成立松江区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部署课后服务工程有关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和学生家长的需要,研究制订本区课后服务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方式、管理制度、保障机制等。将学生校内放学后服务工作与顺应民生需求、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调整工作策略,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确保课后服务全面高质量开展。

  (二)加强过程管理,重视宣传引导

  区级层面将各校组织课后服务情况纳入对学校教育工作考核范围和督政范围,同时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对学校实施课后服务的情况进行规范管理和过程指导,健全日常管理和考核制度,适时开展课后服务的专项督查,及时对学校进行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依托专业部门对各校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调研和综合评估。总结区、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工作研讨、推进会等方式,积极在面上推广辐射。加强对先进教师的典型宣传,增强教师投身校内课后服务的荣誉感。

  (三)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建立健全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接受区、校两级培训的工作机制。整合区域科研、教研、师训等专业力量,聚焦作业辅导和素质教育活动设计与实施,分片区分专题开展教师培训。鼓励学区、集团统筹开展教师课后服务活动设计能力培训。充分挖掘教职工的优势、兴趣和特长,为教职工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创设条件和平台,支持教师参加相关专业培训,持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四)加强经费保障,强化教师激励

  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做好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21﹞46号)标准,按照在校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安排经费用于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增加的能耗、设施设备、材料购置等运行经费支出;按照每课时85元的标准安排经费,在做好校内公示的基础上,据实发放教师课后服务报酬,各校不得擅自调整该标准,保障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应有待遇。当月提供课后服务的绩效,次月随其他绩效工资正常发放。经费由区财政安排专项统筹解决。公办学校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课后服务专项,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公办学校随迁分校教师属于区编外教师,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编外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编外教师工资并设立课后服务专项,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随迁小学教师课后服务经费由区财政在随迁子女小学办学成本中设立专项予以保障。少年宫、少科站、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延长原有工作时间的,也按此标准执行。聘请校外人员劳务费参照执行。民办中小学充分利用民办教育专项经费,社会捐助等经费开展课后服务。区域层面在特色学校中探索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由区教育部门统一安排经费,统一购买实施。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注:信息来自上海松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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