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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7-29 14:08:26作者:未知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7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深化军地检察协作 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此次新闻发布会通报军地检察机关加强协作、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情况,发布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 图源:高检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近年来,全国各级军地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和新时代强军目标,着眼于服从服务党、国家和军队建设发展大局,不断强化军地检察协作,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四个方面的情况介绍如下。
一、密切配合、开拓创新,军地检察协作机制更加完善
军地检察机关协作机制为深入推进军地检察协作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也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军民团结的政治优势。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军事检察机关和地方检察机关协作工作的意见》;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聚焦服务保障大局深化军地检察协作的通知》;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
202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与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程东方座谈时,结合新时代军地检察机关协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军地检察机关协作提出新的要求,强调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随后,最高检成立工作专班,先后开展走访调研、召开军地检察协作座谈会,在总结近年来军地检察协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军地检察机关协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并于2022年1月正式下发,之后最高检成立了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工作领导小组。
上述系列文件明确了军地检察协作工作的原则和要求,为军地检察协作提供了操作遵循,确保了军地检察协作始终沿着制度化之路前行。
各级军地检察机关积极适应军事司法体制调整改革,以落实上述意见为契机,主动加强调查研究,联合推动军地检察机关在沟通、交流、配合等方面协作机制的细化、实化,使协作更加科学、规范。据统计,25个基层军事检察院均与驻地省级检察院建立了协作机制。
2021年以来,各协作区域普遍建立了联合办案、工作例会、信息通报、定期走访、送法进军营等制度机制,定期召开区域性协作会议,为深化军地检察协作、充分履行检察职责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机制保障。如辽宁省检察院与北部战区军事检察院建立保障海警部队海上维权执法工作协作机制,加强军地检察机关与海警部门协作配合,有力维护了国家主权、安全和海洋权益。北京、江苏、浙江、四川、重庆等地检察机关也结合本地特点,出台一系列制度、措施,走出了一条军地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新路径。
二、切实履行检察职责,依法惩治涉军犯罪,维护国防安全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对危害国防利益和侵害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相关犯罪的惩治力度,维护军人尊崇地位,维护国防安全,取得明显成效。
2021年至2022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涉军类刑事案件661件1026人,其中,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193件235人,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135件259人,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138件267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36件59人,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85件126人,破坏军婚罪54件54人。
今天最高检发布了一批依法惩治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就是要大力营造拥军优属、尊崇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对危害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案件,各地检察机关坚持重拳出击,探索建立专门办案组或专人办理制度,做到依法快速受理、快速移送,确保依法优先办理、优先审结。同时,在案件管辖、取证、文书送达、执行、被害人安抚等方面与军队加强沟通,听取部队建议,及时将案件进展情况告知军人所在部队。
有的地方检察院建立回访制度,主动听取当事人及部队对法院判决的意见建议。如四川省检察院加大对多发类型涉军犯罪案件、重大复杂敏感涉军犯罪案件的指导力度,分析总结发案趋势、特点及规律,明确证据审查重点和法律适用标准,推动建立了快速反应、提前介入、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江苏军地检察机关联合查办网络大V“辣笔小球”仇某公开诋毁卫国戍边英雄案件,获得了社会公众、部队官兵高度认可。
三、主动服务部队备战打仗,强化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
2018年以来,军事检察机关重点聚焦国家利益中的国防和军事利益,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试点,会同地方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00余件,推动解决军事设施保护、军用土地确权、军人权益保障等问题600余个,监督整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问题800余个,有效解决了一批长期困扰部队和官兵的老大难问题,为部队备战打仗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保护军事设施,事关国家安危。为有效保护军事设施安全,检察机关聚焦备战打仗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如开展水域军事禁区保护专项行动,推动地方有关机关设立警示标识、加强航道管控,保障军事舰艇行动和训练安全;开展净空保护专项行动,拆除超高房屋和信号塔,确保军事飞行安全和电磁环境不受影响;开展边境国防和军事设施保护,协调有关单位维修边防设施和巡逻道路,边防安全得到加强;开展军用运输线路保护,督导有关部门配备防护装置、加大巡查力度,维护运输线安全通畅。
此外,地方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个别人员对军事基地、军舰、军机等通过观察、拍照、记录的方式进行情报观测搜集,严重危害我军事安全,为此通过分析案件特点、犯罪诱因,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建议。
军人是最可爱的人,让军人受到尊崇、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是检察履职的重要内容,也是军地检察协作的应有之义。军地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军人权益保护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官兵荣誉感自豪感。在多地推动开展军人优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调研,补发光荣牌、立功奖励金和义务兵优待金。协调有关部门全面摸排医疗卫生机构、公园景区等落实军人优待政策情况,针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联合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军人出行依法优先权益保护专项行动,督促站点落实购票、候车等军人依法优先制度。
国家需要英雄,民族需要英雄。军地检察机关着力开展英雄烈士和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大力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军地检察机关走访英烈纪念设施,针对管理不力、污损破坏、违规经商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会同地方多部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瞻仰烈士陵园、召开圆桌会议,缅怀革命先烈,强化保护意识,落实保护责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红色资源进行实地调研,针对发现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有效改善了红色资源保护面貌。
四、积极营造拥军优属环境,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牵涉到军地两边,关系到军民团结。对于军人军属权益受到损害且维权困难的,各地检察机关加大支持起诉力度,积极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如石家庄军事检察院、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检察院协作支持起诉一起现役军人家属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并结合案情联合作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加强和规范涉军案件的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加大公开审查、听证力度,妥善化解涉军案件民事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此外,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开展“送法进军营”“退役军人服务站”等活动,通过向部队官兵和退役军人军属发放法律服务卡、举办法律讲座、公布维权热线等方式,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解决法律问题。如福建省厦门市检察院以一体化、清单化运作方式,在驻地部队扎实推动系列法律服务活动。
加强对“军娃”司法保护,是广大官兵的期待。各地检察机关通过设立联合办公室、会签文件等方式,为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依法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如云南省检察院与昆明军事检察院建立健全驻滇部队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保护协作机制,对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的情形、线索发现及处置、家庭教育指导、困境救助等方面工作进行了细化和规范。各地检察机关通过“法治副园长”、关爱学堂等形式,为军队未成年子女提供法治宣传教育。如河北省已实现全省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军队幼儿园法治副园长全覆盖,军地检察机关先后到省军区幼儿园和中小学联合开展法治巡讲活动。
不能让军人“流汗流血又流泪”。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涉军司法救助工作,对遭受不法侵害的退役军人和军人军属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难、渡过难关。如2021年江苏检察机关共司法救助退役军人5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额46.85万元;司法救助其他军人军属2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额32.8万元。湖北省检察院、广州军事检察院和武汉市检察院就深入推进军人军属司法救助工作进行跨军地交流,建立了军地检察协作司法救助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