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冠病毒感染者什么情况下需要去医院就诊?

更新时间:2022-12-08 21:39:38作者:智慧百科

山东新冠病毒感染者什么情况下需要去医院就诊?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优化完善我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通知》解读问答:

  按照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有关要求,阳性感染者可以自愿选择居家隔离或到医院集中隔离治疗。

  什么情况下,需要去医院就诊?

  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可通过自驾车、120救护车等方式,到医院就诊治疗:

  (1)呼吸困难或气促。

  (2)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高于38.5℃,超过3天。

  (3)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4)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5)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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