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投案的“老虎”被提起公诉,曾“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

更新时间:2022-08-04 18:02:56作者:佚名

主动投案的“老虎”被提起公诉,曾“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

(原标题:主动投案的“老虎”被提起公诉,曾“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

8月4日,据最高检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对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龚建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龚建华1962年出生,江西南昌县人,参加工作近40年一直在江西,先后任职于江西省农办、南昌、宜春和抚州等地,2017年由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转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至去年主动投案。

在检查机关起诉指控中可以发现,龚建华的贪腐行为贯穿他在地方任职的始终,从担任南昌市副市长起,他在南昌、宜春、抚州等地任职和在担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均在敛财。

在2015年出任南昌市委书记时,龚建华还曾在领导干部大会上表示,“来送钱财者必是敛财人,来说是非者必是是非人,来攀关系者必是投机人”,任何人包括其家人,打他的旗号办私事,或帮他的家人徇私情等情况必须严禁,谁犯戒,将依纪追究。

然而,最终龚建华被检察机关指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主动投案的“老虎”被提起公诉,曾“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

龚建华 资料图

龚建华是江西省去年第二名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也是十九大后江西省被查的第四“虎”。去年5月,省政协原副主席肖毅被查,在2014年龚建华由抚州市委书记转任江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后,接替他的正是肖毅。

今年5月,龚建华被“双开”。在中纪委对他的通报中,一些说法并不常见。通报指出,龚建华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背离“两个维护”,组织“小圈子”、“小团伙”,搞“七个有之”,污染政治生态。

“七个有之”,即“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这“七个有之”,是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些突出问题,意在告诫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要站稳“政治立场”。

同时龚建华还被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力,私下操作劳模评选事宜,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在2017年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后,龚建华兼任省总工会主席,至落马时已有4年多。

此外,龚建华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严重,贪图享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打探中央巡视、纪律审查事项,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等;大搞权力寻租和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大搞“家族式腐败”的“老虎”,近年来不止一个,如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史文清,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等。

延伸阅读

首次披露!“老虎”被老领导落马牵出 退出省委常委班子后仍在敛财

撰文 | 高语阳

8月4日最高检消息,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龚建华涉嫌受贿一案,由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龚建华34岁升副厅,44岁成为全省最年轻的地级市市长,仕途顺利。他曾给“老领导”、时任江西省委书记的苏荣送钱。苏荣落马后,55岁的龚建华转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主动投案的“老虎”被提起公诉,曾“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

龚建华 资料图

最新公布的检察院指控显示,龚建华在退出省委常委班子之后仍在敛财。

敛财时间

龚建华是江西南昌县人,1962年6月出生。

他一直在江西省工作。2000年1月他出任南昌市副市长、党组成员,次年2月升任南昌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2004年1月,他升任南昌市委副书记,同年3月出任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2006年11月,龚建华出任宜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次月出任市长。44岁的他成为全省最年轻的地级市市长。

2011年8月,他又转任抚州市委书记,主政一方。

在抚州三年后,2014年10月他又升任江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次年出任南昌市委书记,成为省会城市“一把手”。

2017年1月,55岁的龚建华转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退出省委常委班子。这一调整,让外界颇为意外。

2021年11月,龚建华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今年5月,龚建华被双开。

检察机关指控显示,龚建华的敛财时间从其担任南昌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开始,到他最后一个岗位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止。他利用上述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可以看到,他在退出省委常委班子之后仍旧在敛财。

曾给苏荣夫妻送钱

龚建华曾是“老虎”苏荣的下属。

苏荣曾于2007年至2013年担任江西省委书记,2014年苏荣北上出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同年6月,苏荣落马。


视频截图

根据《廉政瞭望》报道,龚建华曾给苏荣夫妻送过钱,还给苏荣儿子的生意提供方便。

龚建华获得的回报是,在2011年调任抚州市委书记,成为“一把手”。2013年苏荣离开江西前,还把龚建华确定为副省级干部的考察人选。

苏荣离开江西的第二年就落马了,3年后龚建华转岗省人大。

有媒体称,龚建华因为卷入了苏荣一案,不仅卸下了重要领导职务,还受到了处分。

罕见通报

值得一说的是,龚建华的双开通报中提到他组织“小圈子”“小团伙”,搞“七个有之”,污染政治生态。

搞“七个有之”这种表述在落马官员双开通报中很少见。

政知君注意到,“七个有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的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些突出问题。具体是指:

此外,他的双开通报还提到他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力,私下操作劳模评选事宜,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打探中央巡视、纪律审查事项,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等;大搞权力寻租和家族式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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