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白银区确诊病例活动轨迹(7月30日病例)

更新时间:2022-08-05 11:05:40作者:佚名

甘肃白银区确诊病例活动轨迹(7月30日病例)

  白银区关于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情况的通告(第17号)

  7月30日,白银区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中发现1例阳性感染者康某某,系7月28日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已闭环转运市级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均已按要求进行管控。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处置工作。

  阳性感染者康某某在白银区的行程轨迹如下:

  7月24日8:34到银光集贸市场二楼妙都服装店上班,9:00左右到银光社区护养院核酸采样点,采样后返回店中;21:30回家再无外出。

  7月25日8:17到银光集贸市场二楼妙都服装店上班;21:01回家再无外出。

  7月26日9:13到银光集贸市场二楼妙都服装店上班,9:30左右前往银光社区护养院核酸采样点,采样后返回店中;20:39回家再无外出。

  7月27日8:37到公园路街道建银社区办事,9:12到银光集贸市场二楼妙都服装店上班,20:00步行回家,途中先后在银光十字北侧豐盛斋杂粮店、三角花园夜市路边瓜摊购物,20:39到家后再无外出。

  7月28日9:00左右在馨园小区69号楼下做核酸;9:27至9:36到小区门口馨馨园超市购物后回家,再无外出。

  7月29日白天无外出,23:27到馨园小区东门口核酸采样点采样后回家。

  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不如实提供或故意隐瞒与疫情防控信息有关的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扫码戴口罩,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如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等症状,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白银市白银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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