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西安周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22-03-24 18:30:07作者:未知

2022西安周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交通管理工作需要,周至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9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9名(其中男79名,女10名)。

  二、招聘岗位

  (一)岗位

  1.10名文职岗位辅警(限女性);

  2.79名勤务岗位辅警(限男性,其中包含司机10名,C1证要求30岁以下,B2证及以上要求45岁以下)。

  (二)职责

  1.文职岗位主要从事:文书助理、档案管理、证照办理、教育训练、接线查询、宣传报道、数据分析等;

  2.勤务岗位主要从事:交通管理和路面巡逻、防范查控、驾驶车辆等;

  3.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限周至县户籍,且户籍在本县辖区内登记满一年以上(2021年2月1日前在册);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3.自愿从事辅警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能适应加班及夜班工作;

  4.身心健康,品貌端正,纪律观念强,协调能力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5.年龄在18周岁(含)至30周岁(含)之间(1992年2月1日至2004年2月1日期间出生);有符合公安工作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可放宽至35周岁;曾在公安机关工作且表现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放宽条件仅限勤务岗位);

  6.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

  7.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已毕业但未取得毕业证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携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退伍军人可以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8.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要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9.本人、家庭成员及直系亲属中没有犯罪记录,政治历史清白。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有口吃、重听、纹身、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的,有精神疾病史,有明显的生理缺陷,身体有明显疤痕及其他标志等;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辅警招录包括发布招录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察、公示、岗前培训等环节。

  (一)发布招录公告

  本次辅警招录由周至县公安局发布招录公告。招录公告在周至县人民政府网站、周至公安微信公众号、陕西中圆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等媒体平台上发布。本次招录具体相关事宜将由周至县公安局委托陕西中圆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目测。测量身高,看五官是否端正,有无不良嗜好,有无口吃、重听、色盲,检查有无纹身。

  2.现场报名。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或退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现场报名,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如在招录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4.报名时间:2月17日至2月25日(不含周末)

  5.报名地点:周至县二曲镇八一村村委会

  6.报名咨询电话:17782582796 029-87151666

  (三)笔试

  笔试1科。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文化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具体通知。

  注意事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不得代领。

  (四)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按照笔试成绩1: 2的比例由高向低确定面试人数,如人数不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面试人数。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4往返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纵跳摸高三项。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结果实行合格制,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七)政审考察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政审工作由周至县公安局组织对其进行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由于政审不合格造成的人员差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周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培训

  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期为10天。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

  (二)按照省、市有关辅警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三)待遇: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工资2000元(不含社保),正式入职后和第三方劳务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周至县公安局现有辅警薪酬标准重新确定并实行层级晋升管理制。

  六、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除外),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工作人员。

  (三)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

  2.未参加笔试的;

  3.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

  4.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

  5.未按要求进行政审的;

  6.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

  (四)特别提示

  1.报名时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请妥善保管好笔试《准考证》原件(遗失不补,后果自负)。

  3.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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