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龙港市市长质量奖和质量管理创新奖申报条件+时间

更新时间:2022-08-05 16:05:32作者:佚名

2022年龙港市市长质量奖和质量管理创新奖申报条件+时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引导和激励企业(组织)采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促进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整体提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龙港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决定组织申报2022年龙港市市长质量奖和质量管理创新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龙港市市长质量奖和质量管理创新奖遵循自愿申报,科学、公正、公平、公开评审的原则。

  二、市长质量奖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

  (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产业政策要求。

  (三)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显著成效,近2年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全市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四)工业企业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上年度应达到B类以上,农业生产企业的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达到C级以上,服务业企业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在市内同行业位居前列;建筑企业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成效显著,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推行装配式建筑在市内同行业位居前列。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六)近3年在各级质量监督抽查中未出现安全指标或者主要性能指标不合格,未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因企业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合作伙伴和社会对其的重大投诉,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市质量管理创新奖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3年以上并正常运营。

  (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产业政策要求。

  (三)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一定成效,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全市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前列或主导制订一项以上先进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浙江制造”标准等)。

  (四)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特别是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效。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六)未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因企业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合作伙伴和社会对其的重大投诉,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市长质量奖和质量管理创新奖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应报送的申报材料包括《龙港市市长质量奖申请表》或《龙港市质量管理创新奖申请表》、组织概述(简介)、自我评价报告、证实性材料、顾客满意指数测评报告等。申报企业应仔细阅读申请表填报说明,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于2022年9月15日前报送至龙港市市监局高质量发展科(地址:龙港市金钗街316号1号楼407室,联系电话:59889635),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市长质量奖、质量管理创新奖评审标准采用国家标准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实施指南》。

  (二)市长质量奖、质量管理创新奖申报企业需如实填报企业相关数据,不需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材料,申报数据的真实性由市级相关部门在资格审查环节一并审核把关。

  附件1:市长质量奖申报表

  附件2:质量管理创新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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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港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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