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健身体育消费券使用规则一览

更新时间:2022-08-08 10:08:52作者:佚名

湖南健身体育消费券使用规则一览

  湖南全民健身消费券可“运动猿平台”微信公众号,进入场馆预订界面领取湖南省全民健身优惠券。

  使用规则:

  1、全民健身优惠券配比现金使用,订单金额10元及以上可使用10元优惠券、订单金额30元及以上可使用20元优惠券、订单金额60元及以上可使用40元优惠券、订单金额100元及以上可使用60元优惠券、订单金额200元及以上可使用80元优惠券。

  2、全民健身优惠券只限本人通过湖南体育公共服务平台(运动猿平台)在湖南省全民健身优惠券定点场馆在线预订消费,不可转让。全民健身优惠券有效期10天,每人每次仅可领取一张,完成消费核销后可再次进行领取。

  3、全民健身优惠券领取后超过10天未使用将自动作废,相应额度在本轮重新发放;每轮发放结束后,未使用的全民健身优惠券将自动作废,相应额度结转至下一轮发放。

  4、湖南省全民健身优惠券作为一次性使用的电子优惠券,不兑现不找零,禁止倒买倒卖、转让,仅支持湖南体育公共服务平台(运动猿平台)在线订场使用。非以个人健身消费为目的而使用优惠券的将取消使用优惠券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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