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关于恢复全县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08-09 16:40:10作者:未知

东明县关于恢复全县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关于恢复全县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恢复全县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通告如下:

  一、恢复时间。自8月9日起,恢复全县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做好复工复产管理服务工作。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日常防疫指导,做好复工复产复市服务,推动辖区内生产、服务企业(含各类商场门市、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全部复工。

  三、规范营业场所疫情防控管理。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测体温、扫场所码、查健康码、验行程码、戴口罩等措施。医院、诊所、药店要发挥好“探头”作用,对有发热等症状和购买“四类”药品(退烧、止咳、 抗病毒、抗菌素)的人员,按规定做好实名登记报告、信息推送和核酸检测。

  四、非生活必需的密闭性场所暂不开放。暂不开放各类培训机构、各文化娱乐场所(电影院、网吧、歌舞娱乐场所、KTV、酒吧、台球室、棋牌室、游戏游艺室等)以及按摩店、瑜伽店和美容店等服务型场所。提倡红白事简办,人员控制在50人以内。商务、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分别落实管理责任。

  五、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居民要继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用公筷(勺)等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在有效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

  六、要严格做好外防输入工作。近7日内入返东明人员,特别是8月1日以来从浙江义乌、海南省等有疫情地区返回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本人居住地所在村庄(社区)和所在单位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要严格执行报备、隔离、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

  七、压实四方责任。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按频率要求组织好核酸检测,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监管单位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不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的一律停业整顿。

东明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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