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成都积分入学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25 01:10:05作者:未知
春节假期将至,返乡返梧人员增加,人员聚集性流动性增大,请大家务必关注:
防控及健康管理提示
一、严格遵守防疫规定
(一)近期,各地相继发生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病例,疫情发展快,外溢风险大。根据最新的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做好返桂来桂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坚决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蔓延,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中高风险地区(按照当地公布的区域范围)返桂来桂人员:自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之日往前14天的返桂来桂人员,作为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返桂来桂前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桂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1)抵桂不足7天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
(2)抵桂超过7天但不足14天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
(3)抵桂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返桂来桂人员:自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之日往前14天的返桂来桂人员,作为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返桂来桂前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桂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1)抵桂不足7天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2、7天)。
(2)抵桂超过7天不足14天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2、7天)。
(3)抵桂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3、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返桂来桂人员:自公布本土疫情之日往前14天的返桂来桂人员,作为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返桂来桂前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桂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抵桂后,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本通知由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1-2800443、2805380。
(二)对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返桂来桂人员,风险等级调整后按以下方式进行管理:
1、降为低风险地区前返桂来桂人员:
(1)降为低风险地区前返桂来桂并已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在降为低风险地区当日可以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必须在解除集中隔离前再做1次核酸检测且结果阴性)。
解除后转为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2、7天),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2、7天)。
(2)已在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降为低风险地区前返桂来桂并已在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在降为低风险地区当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的可解除居家健康监测。解除后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2、7天)。
(3)已自我健康监测人员。继续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2、降为低风险地区后返桂来桂人员: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三)从近14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的省(区、市)以及广西陆路边境八县(那坡县、靖西市、龙州县、凭祥市、宁明县、东兴市、防城区、大新县)来(返)梧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在抵梧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已抵梧人员,完成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
(四)广大公众要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若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咽痛等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原则上不举办50人以上规模的活动,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二、关注健康码变化
如您近期有外地旅居史,收到提醒短信或健康码变为“黄码”或“红码”,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旅居史,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配合做好隔离管控措施。
三、自觉做好健康监测
从外地返桂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非必要不前往
倡导就地过年,如无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以及其它中高风险地区。
五、接种疫苗
请尚未开展或未全程接种新冠疫苗的3岁及以上人员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六、配合疫情防控措施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积极配合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果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将依法追究责任。
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咨询电话:
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4-3863725
龙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4-2466822
苍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4-2682025
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4-7292987
蒙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4-6282142
岑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4-2519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