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乐清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核酸+报备)

更新时间:2022-08-16 16:33:15作者:未知

温州乐清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核酸+报备)

  乐清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持续扩散蔓延,呈多地多点散发态势,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现就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强来乐人员管理。

  温州市外来乐返乐人员应通过“温州防疫码”来乐返乐预申报功能自主申报,并自觉落实“3天2次”核酸检测(第1、3天)。提倡回乐后3天内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聚会聚餐。全市宾馆、酒店、民宿等在办理宾客入住手续时,应严格落实测温、查验“温州防疫码”、扫“场所码”和核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发现涉疫地市来乐人员应及时上报属地乡镇(街道)。海南、新疆、西藏等有本土疫情省份旅居史以及有本土疫情设区市旅居史的市民,在抵乐后需进行核酸检测“落地检”,主动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二、加强人员出行管理。

  倡导市民非必要不出温州。已经外出的,不前往高中低风险地区,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感染风险。返乐前应提前向单位及属地乡镇(街道)报备,抵乐后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全市中小学师生员工在开学前7天不离温,已在市外的中小学师生员工应根据开学时间至少提前7天返乐,返乐后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温州市外返校师生报到时需核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抵乐后应就近完成“落地检”。

  三、加强人员核酸检测。

  全市居民要积极落实“3天1次”常态化核酸检测,医疗机构、交通运输、大型商超、各类公共服务场所、冷链、快递、外卖骑手、环卫工人、养老福利机构、进口商品专业市场、涉及进口商品物料企业等55类重点人群严格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对未按照规定要求落实定期核酸检测的重点人员将暂赋“黄码”,确保应检尽检。

  四、加强“场所码”查验。

  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洗浴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影剧院、酒吧、棋牌室等重点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核验“温州防疫码”、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查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密闭场所要严查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发现身体状况异常、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轨迹的人员,立即上报。

  五、控制人员聚集活动。

  按照“非紧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活动数量和规模。50人以上会议活动主办方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原则上暂缓举办200人以上的大型会议、展览、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需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防控办审批,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强监管,压实主办方的主体责任,要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好48小时核酸查验和省外参加人员核酸“落地检”等工作,确保活动安全。严格控制聚会活动,倡导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红白喜事简办或缓办,超过100人的聚会活动须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备,参加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夜市、排档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各类露天夜市、排档疫情防控措施。

  六、加强药店诊所管理。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发热门诊管理,规范落实各项措施。对发热门诊患者以及普通门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实施“抗原+核酸”双检测和闭环管理,在排除新冠病毒感染之前,不得允许患者离开医疗机构。全市各诊所一律不得接诊发热、咳嗽、腹泻等十大新冠相关症状患者,如发现相关症状患者时,要做好登记并引导其前往附近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做好回访工作。各药店必须对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进行实名销售登记,并按要求及时报告。

  七、加强疫苗接种。

  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广大党员和重点行业人员除禁忌症外一律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条件但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尽快接种疫苗,18岁以上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人员,尽快主动接种“加强针”,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八、加强个人防护。

  请广大市民朋友主动落实“测温、亮温州防疫码、戴口罩、扫场所码、保持1米间距”等防疫措施,积极做好个人及家庭人员健康监测,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不聚集、不扎堆,出入公共场所全程佩戴口罩。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相关症状,务必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特此通告。

  乐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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