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号)

更新时间:2022-03-25 01:50:11作者:未知

马鞍山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号)

  根据我市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为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非必须不外出。即日起,当涂县、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人员非必须不外出,确需外出的,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并主动向社区和目的地报备。外地人员非必要不前往上述地区。

  2.加强各类学校管控。上述县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等一律实行线上教学,各类高校、中职和寄宿制学校全部实行封闭管理。

  3.开展区域核酸检测。上述县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检测工作安排请查阅马鞍山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消息,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按照“应检必检,不落一人”的要求,完成各轮次区域核酸检测。

  4.实行交通管控。对全市高速公路各出入口以及国省干线实施交通管控。确需来马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全部在各入口开展核酸检测。离马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发现红、黄码人员就地采取管控措施。所有通往县域和市外的城乡公交、毗邻公交、班线客车全部暂时停运。

  5.严格公共场所管控。全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场所、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要严格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6.重点场所封闭管理。全市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护理院、监所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7.暂停全市电影院、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麻将馆、棋牌室、茶室、美容院、足浴店、浴室、保健按摩店、歌舞厅、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网吧、游戏游艺娱乐厅、宗教场所等开放。

  8.严格景区管理。景区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和“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要求,严控游客接待上限。景区室内展厅等场所暂停开放。

  9.严格药店管理。药店要发挥哨点作用,严格“两退一抗”药品管理,落实实名登记、发热信息实时报告等制度。

  10.严禁举办大型线下展销活动和大型聚集性活动。各类商业机构要暂停举办线下大型聚集性展销、促销等活动。严格遵守“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11. 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市民朋友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如果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2.主动报备。3月1日以来从省外来我市人员要全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措施,未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马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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