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起宜春丰城市调整分级分区临时静态管理措施

更新时间:2022-08-20 11:17:26作者:未知

8月20日起宜春丰城市调整分级分区临时静态管理措施

  ➤丰城关于继续实施分级分区静态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管控,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自8月20日起调整分级分区管控措施。具体如下。

  一、继续静态管理的区域

  (一)乡镇(街道)、园区

  剑光街道、剑南街道、河洲街道、孙渡街道、龙津洲街道、尚庄街道、小港镇、筱塘乡、高新区全域。

  (二)村(社区)、村小组

  1.荣塘镇:荣塘居委会、北湖村、店里村、芳田村、吉塘村、彭家村、荣塘村、望郭村、马口村、汕田村、夏阳村、甘华村、荣木村;

  2.桥东镇:明星村、七里村,杜坊村;

  3.石滩镇:石滩村、乌岗村、湖山村、故县村、港塘村;

  4.梅林镇:梅林居委会、石溪村、朱家村、梅林村;

  5.上塘镇:八一社区、梅苑社区、机关社区、太平社区、永安社区、阳光社区、建北社区、秀源社区、建东社区、田西村、金家村、上塘村、建新村;

  6.泉港镇:甘家村、清溪村、大场村、白富村、鹏州村;

  7.曲江镇:王舍村、皮湖村、杰路村、蒋坊村;

  8.段潭乡:徐坊村、朱罗村、清水村、湖茫村、聚星村;

  9.白土镇:邓家村、星塘村、雷家村、镇山村;

  10.张巷镇:张巷居委会、张巷村、九坊村、草溪村、东岭村;

  11.拖船镇:丰家村、高埂村、源溪村、蛟湄村、蛟湖村;

  12.杜市镇:杜市居委会;

  13.生态硒谷管委会;乡意浓有限公司。

  以上乡镇(街道)、园区、行政村(居委会)从8月20日0时至22日24时,继续实行静态管理。

  二、解除静态管理的区域

  (一)乡镇:石江乡、蕉坑乡、隍城镇、湖塘乡、董家镇、丽村镇、荷湖乡、秀市镇、洛市镇、袁渡镇、同田乡、淘沙镇、铁路镇全域。

  (二)村(社区):荣塘镇、桥东镇、石滩镇、梅林镇、上塘镇、泉港镇、曲江镇、段潭乡、白土镇、张巷镇、拖船镇、杜市镇除静态管理区行政村之外的区域。

  以上乡镇村(社区)自8月20日8时起,解除静态管理,逐步恢复常态化防控措施。

  三、分区分级管控措施

  (一)继续实行静态管理区管控措施

  静态管理区非必要一律不外出,实行“足不出户、足不出厂、人不聚集”,继续实行城市与乡镇、乡镇与乡镇、村与村、小区与小区、厂区与厂区之间有效隔断、人员不流动。每天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居民生活必需品、药品继续采取直供模式。

  (二)解除静态管理区防控措施

  1.严控输入输出风险。全域解除静态管理的乡镇,允许在乡域范围内流动;局部解除的,允许在解除静态管理的村域范围内流动;相邻乡镇、相邻村均解除静态管理的,允许相互流动;乡与乡、村与村之间严禁穿卡流动(跨越静态管理区卡口),严禁非静态管理区域人员进入静态管理区,非必要不允许城乡流动;对因就医等必须出入静态管理区的,由所在乡镇批准,出入人员实行闭环管理。

  2.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农贸市场不开放,暂停赶集,红事缓办、白事简办(非直系亲属不得参加)、宴会不办。暂停棋牌室、麻将馆、健身房、电影院、室内游泳馆、酒吧、网吧、洗浴中心等非必要室内密闭公共场所的营业。其他商超、建筑工地、民生保供等行业在做好一次通风消毒、落实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基础上,按照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有序开放。

  3.做好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对辖区内所有人员实施“三天一检”,做到应检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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