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成都积分入学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25 05:10:12作者:佚名
关于禁止售卖散煤和燃烧性旺火的通知
为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全市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更好地保障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圆满举办,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朔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朔州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30项特别规定》的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销售散煤和各类燃烧性旺火。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和各县(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的经营户均不得销售散煤及散煤制品旺火。不得销售木制旺火、香质旺火、生物质旺火等产生烟尘的燃烧性旺火。
二、市区和各县(市、区)建成区范围外的经营户不得销售不合格散煤及煤制品。要加强环保意识,主动停止售卖煤制旺火、木制旺火、香质旺火、生物质旺火等产生烟尘的燃烧性旺火,保障空气质量。
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散煤及各类燃烧性旺火的行为实行常态化管控、查处。 各相关经营户要高度重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