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26号)

更新时间:2022-08-24 11:32:52作者:未知

泸西县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26号)

  关于调整泸西县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26号)

  一、有序恢复经营活动

  (一)有序恢复。在严格查验“通信行程卡”绿卡、“云南健康码”绿码、测量体温正常、规范佩戴口罩的前提下,下列各类市场主体、经营性场所于 2022年8月23日零时起有序恢复经营活动。

  1. 健身房、文体中心、舞蹈房等健身场所,电影院、博物馆、图书馆、网吧、KTV 歌厅、茶室、酒吧(酒吧性质的餐吧、烤吧、水吧、小吃店和休闲吧)、游戏厅、游乐场、台球室等娱乐休闲场所;

  2. 洗浴中心、美容院、理发店、养生馆、足浴店、保健按摩店、棋牌室等密闭经营场所;

  3. 餐饮(含烧烤店)行业;

  4. 景区、景点等旅游场所;

  5. 县城、乡镇和农村集市赶集活动;

  6. 广场舞、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

  7. 公共交通行业。

  (二)持续管控。药店销售“一退两抗”药品,必须实名登记并按程序报告;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并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白事严格控制就餐人数(50人以内),严禁邀请涉疫地区人员参加。全县所有公房继续关停(包括民营公房),不得承办任何宴席。

  二、保障人员有序流动

  (一)7 天内有高、中风险区及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经停史的入(返)泸西人员,以及省外入(返)泸西人员,须提前 24 小时通过“红河健康宝”微信小程序向目的地社区做好个人健康申报,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泸西后请密切关注入泸西前7天内途经地疫情动态,若发现自己或家人近7天曾到过中高风险区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或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报备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对西藏、新疆乌鲁木齐、海南三亚入(返)泸西人员,采取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 1、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未满7天的填平补齐继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除西藏、新疆乌鲁木齐、海南三亚以外省外入(返)泸西人员,要主动配合社区(村、组)落实相关措施,一律进行3天内2次核酸检测;已开展“落地检”的入(返)泸西人员,间隔 24 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省内涉疫但未划分风险区域的地区和边境县入(返)泸西人员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通行,若无阴性证明的,可在现场“即采即走”,入(返)泸西后须严格遵守和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管理措施。

  (五)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入(返)泸西人员入住宾馆、酒店、旅社等住宿场所,需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并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取消第19号通告关于离开泸西的临时管控措施。

  三、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防疫要求,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地(市)县(区);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扫码测温等相关防疫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少聚集、保持 1米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咽痛、干咳、乏力、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旅居史、活动史或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积极主动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请符合条件的广大人民群众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针接种。

  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防控工作及迟报、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2022年8月23日零时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进行动态调整。

  来源:泸西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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