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4号)

更新时间:2022-08-24 21:30:20作者:未知

迪庆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4号)

  迪庆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4号)

  一、即日起,所有入(返)迪人员一律实行“落地检”,在迪期间一律执行3天内2次核酸检测(含“落地检”,两次间隔24小时)。

  二、西藏入(返)迪人员,严格按照3号通告执行。近7天内有海南、新疆和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阳性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入(返)迪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积极配合属地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等相关防控措施。

  三、所有离迪人员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7天内无西藏旅居史方可离开迪庆,请计划离迪人员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州内各县(市)间人员流动不得以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作为限制条件。

  四、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餐饮单位等公共场所应严格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落实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五、机场、客运站、宾馆酒店(含民宿、客栈)、景点景区、娱乐场所(KTV、含藏民家访、酒吧、朗玛厅)等重点场所,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严格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人员密集的景点景区一线工作人员、导游、旅游车驾驶员、快递派送及快递服务点的从业人员、外卖送餐人员、农(集)贸市场的从业人员、酒店服务从业人员、装修服务人员、交通运输服务人员、商场超市从业人员、影剧院从业人员、文体旅娱重点从业人员、餐饮酒吧从业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的一线人员等43类重点人群,要严格按照检测频次开展核酸采样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七、请广大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国内疫情态势,非必要不前往高、中、低风险区。主动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如有发热等异常症状,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诊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请三县(市)遵照本通告执行,不需再另行发布通告,已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及时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来源:迪庆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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